张老师点评《中国税务报》文章
张老师点评:
该文章股权转让部分的的税务理解不对,不是按照股本金额确认投资成本,而是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因此,该文章股权逻辑错误。也说明《中国税务报》文章质量在下降。
案例: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程辉
在日趋复杂的税收环境下,企业和个人处处面临着税收“陷阱”的考验。不同的交易架构和商业模式下会涉及到不同的税收待遇和纳税负担。
一些企业和个人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经意掉入税收“陷阱”中,如果能够吸取前车之鉴,尽早发现问题,就能远离或减少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如何规避税务“陷阱”是每一个企业财税管理人员的一门必修课。
1元注册公司
新《公司法》取消了一些公司的注册门槛,使“1元注册公司”变为现实,令企业界尤其是广大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为之雀跃,好像又走进了一个新时代。但现实中一些公司对税法了解不透彻,结果落入了深藏的税收“陷阱”中。
其实“1元注册公司会增加税负”。假设B公司经营某个项目需要1000万元,不论是1元注册,还是1000万注册,要做成这个项目都得需要1000万元,即股东都要投入1000万元。假设B公司这个项目做成了,公司增值到2000万元,并且股东想把B公司转让出去。
若B公司1000万元注册公司,2000万元转让,不考虑其他费用,增值部分须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2000-1000)×25%];若全是自然人股份,B公司还要就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150万元[(2000-1000-250)×20%]。B公司这两项税收合计400万元。
若B公司1元注册公司,因为实际也投入1000万元,也一样做成项目,最后2000万元转让,因为B公司只有1元的原始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则转让增值部分须交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2000×25%);若B公司全是自然人股份,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00万元[(2000-500)×20%]。B公司两项税收 合计800万元。
因注册资金不同,B公司转让所得仅两种税收的纳税成本就相差400万元,这就是深藏的税收“陷阱”,也称之为“看不见得成本”。
从上计算分析B公司税负增加400万元的原因是“1元注册公司”几乎没有原始成本,在转让时全额计税。不仅仅是转让,因为没有原始成本,企业发生其他变更时,也会产生类似的纳税成本,并涉及更多的税种。
(该文章其他部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