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警惕:非住宅类投资 转让税费比例超40%

黄扬易 / 2015-12-01
文字 正常
  • 标签:
  • 非住宅
  • 房产投资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企业投资非住宅房产,对外转让时,按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企业投资非住宅房产,对外转让时,按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按增值额的5.6%)、印花税(成交价0.05%)、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而最为复杂的计算是土地增值税

    本文将介绍各地对转让非住宅房产的土地增值税的征管。

    财法字〔1995〕6号、国税函发〔1995〕110号、财税[2006]21号等文件规定,企业转让二手商铺,依次按以下三种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

    公式一(按评估价确定成本):

    (计税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地价款(含契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允许扣除费用)×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公式二(按发票金额确定成本):

    [计税价格-原购入价×(1+N×5%)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公式三(测算增值率核定征收):

    成交价格*核定征收率

    地税局有不同的做法 ,深圳江苏按国家规定操作,重庆允许企业选择适用公式一、二;广州优先考虑公式二,然后是税局自己核定成本(企业此时可以选择第一种方法,自己找中介评估),但不同意企业采用公式三。

    具体操作时,购买商铺后的装修费能否计入扣除成本、购买房屋时间与购房发票时间不符时,按哪个时间计算加计5%的年限,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企业有相关业务时,需要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再采取相应的措施。

    易税易行观点

    总体看来,在房产增值较快的背景下,企业转让非住宅房产,土地增值税的通常占到售价的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三十几,总体税务成本占到售价的百分之四十接近百分之五十,此种情况下,企业可依次选用以下方式降低税负

    1、通过股权转让等筹划方式,避开土地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2、允许按公式三操作的地区,尽量选用该方式,按成交额*核定征收率(一般为5%-10%之间)缴纳土地增值税;

    3、不能选用公式三的,需要对比公式一、公式二,公式一评估时,后续装修费用等会一并考虑在重置成本中;

    4、一定要用公式二的,需要注意不同单元费用分摊是否合理(一般以房产证分开),避免多个单元同时适用高税率级别。

    以上方式,除股权转让外,企业再次转让商铺时,税负成本都比较高,相比个人可以采用核定方式,极其不划算。所以,投资非住宅类房产,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建议以个人身份投资,降低税负。

    黄杨易

    作者
    • 黄扬易 黄扬易先生 广州易税易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十多年财税工作经验,主要从事财税咨询、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等服务,曾为数百家企业提供财税咨询服务。热门课程包括《税务管理与筹划》、《企业日常税务风险管理》、《十大经典案例教你节约个税》、《金税三期严控下的税务风险防范及应对》等。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