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扣的和申报带出的个税总有差,可以这样解决
经常有朋友给二哥抱怨。
“二哥,我们人力资源部门给我们的工资数据上的个税和我们实际申报时候个税总是要差点,搞的我们很不好做账”
“二哥,我们发工资时候算个税怎么才能百分比和申报时候系统扣的个税保持一致呢?”
我不知道其他朋友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如果你也有类似问题,那么如何解决呢?
二哥今天告诉你一个实操技巧。
那就是你就按照申报系统算出的个税来作为发放工资时候扣的个税数据,那么自然你申报数据和你工资发放时候扣的数据就是一模一样,不会有差异,做账也不会有差了。
我们个税的数据肯定是要以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申报的数据为精标准,你自己如果算的和申报时候带出来了数据有差异,肯定要以申报为准,所以为了保持两者之间没差,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直接用申报系统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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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问题来了,二哥税税念公司是每个月1号发工资,人力资源部门一般月底就会把1号要发的数据给财务,比如现在是10月底,财务部拿到了11月1日要发的工资的数据,需测算个税。
但是申报系统现在申报的数据只申报到9月所属期,10月发的工资还没有申报(这部分是要到11月15日之前申报的),那么系统就缺失10月所属期的个税信息。
而个人所得税是累计预扣法,缺失一个月的数据,就没法算累计数,也就没法测算11月的1日要发的个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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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就大家就要会利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离线算税功能了。
具体离线算税功能设置如上图,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下面,勾选上离线算税就可以了。
这个功能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就是,你现在要测算11月所属期的个税(11月1日发放的工资),但是在申报系统里面,你申报的个税目前只申报到9月所属期,10月所属期的还没申报(11月15日之前才能申报),所以系统在线系统是差了一个月的数据的。
用离线功能,你就用你本地存在申报系统的10月所属期的个税数据实现个税累算,来测算11月的个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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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操作呢?
第一步、我们在综合所得申报里面,把税款所属期选到11月,现在测算的是11月1日发的工资,所属期自然是11月,个税是以实际发放的工资的月份为个税所属期。
第二步、你把人力资源给的11月员工个税按照模板导入,当然,你也可以手工录入,一般员工数据多我们都是用导入功能,按模块格式导入。
第三步、导入后我们把专项附加扣除也预填一下,这样就能保证最后实际申报的数据和预计的数据是一致的(除非有人中途在个税APP端更改了专项附加扣除数据)
第四步、预填后就进入了关键的一步,计税,这一步就是一个累算过程,如果你前面数据缺失月份,那累算的数据就有问题,如果你没有选择离线算税,那这一步算出来就有问题,所以你先要按照前面的把离线算税勾上。
第五步、离线算出来后,11月发的工资每个月员工应该扣多少个税就有明细了。
你以这个明细为准在11月发工资时候扣相应的个税,那自然是不会差分毫的。
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