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财会监督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保障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意见》明确指出要发挥财会监督专业力量的作用,选派财会业务骨干参加巡视巡察、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时,指出财会监督的三方面任务,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3月3日,我与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一期班的同学们齐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参与第二次集训。其间,学院党委书记张锋对《意见》的解读,让我对国有企业如何进一步做好财会监督有了新的认知。
全面把握财会监督的体系设计
《意见》从财会监督的概念、目标和措施等多方面勾勒出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完整体系。
一是概念清晰。相较以往财会监督的定义看,《意见》明确指出,要监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监督他们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情况,从监督谁、监督什么来定义财会监督。
二是目标明确。《意见》提出,到2025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
三是机制健全。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是保障有力。《意见》指出,要从财会监督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三个方面入手,确保监督目标的实现。
熟练驾驭财会监督的技能本领
《意见》从三个方面要求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的力度,这对财会人员提出更高要求。财会人员要跳出会计核算的一般性监督,建立起“大监督”的理念,提升监督的技能和本领。
一是要认清形势,强化责任。张锋强调这是财会工作者的机遇和挑战。当下,财会工作的重要地位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意见》明确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是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由于工作环境日趋复杂,监管要求不断提高,责任心到位,监督才不会缺位。
二是补齐短板,提升能力。《意见》体现了新时期党中央对财会监督的新要求。不再停留于传统印象中的“老会计”形象,财会人员要了解外部形势,培养宏观视野,准确定位,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统筹兼顾,抓好监督重点。
同时,财会人员要在内部控制、全面风险、合规管理等方面拓展视野,拥有较强的甄别能力,在利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等新工具识别问题和风险上更胜一筹。财会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提升,通过各类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三是勇于斗争,敢于挑战。财会人员要始终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不畏压力,不惧挑战,维护企业的财务诚信和公正性。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敢于揭露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行为。敢于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不受任何外部压力的干扰,坚持原则,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并有勇气为自己的观点争取支持和认可。
树立新的财会监督理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财会监督的理念和方法要结合《意见》进行变革,需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由静态向动态转变。会计记录一般指将经过确认、计量的会计事项。进入数字化时代后,人们对事物的观察、记录方式已然发生改变,财会监督不再是一系列零散、孤立的点,而是连续的、完整的、系统的数据的集中展现。动态监督更便于实时反映问题。
二是由流程向数据转变。流程驱动思维下的会计核算,重点是对经济业务的执行过程进行核算记录。传统财务管理的数据获取能力有限,在数据流转上存在滞后性,财务人员不能根据业务变化及时调整数据,致使难以还原财务报表背后的业务真相。而在数据驱动模式下,可以通过信息系统集成大幅提升数据的及时获取能力、数据分析应用部署能力以及数据深度分析能力,从而对具体业务实现完整的、可追溯的周期性监督。
三是由业务节点向业务场景转变。在传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关键节点法作为有效控制手段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关键节点法主要通过业务流程将彼此相互关联的业务控制节点串在一起,形成封闭循环。至此,财会监督不再只看节点不看场景,场景监督是全面监督的体现。
四是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转变。当下,利用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大数据财会监管平台成为现实,开展标准集成与在线管控,实现对企业各类业务的全程追踪,不仅做到事中、事后监督,还能通过建立智能识别异常感知信息系统,实现异常闭环管理,将监督链条延伸至事前,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