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的思考(中)
导 读:2020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一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首次把财会监督作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更具现实意义。结合当前企业财会监督工作实践,就如何适应新时代做好财会监督进行如下思考。
财会监督从事后到事中、由事中到事前的转变
现行《会计法》明确指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等进行监督,这也充分体现了《会计法》“以事实为根据”的法律遵循。事实为依据是财会监督事后监督的重要抓手。然不是每一个会计事项都能“亡羊补牢,犹未迟也”。随着财会监督内容不断延伸,事中监督作用的发挥开始逐步显现,最为突出的就是标准成本和预算管理开始进入到财务的日常监督活动里,利用标准成本进行日常成本监控,利用预算管理进行费用管控,对于国资监管,更是从制度层面将财会监督放到了企业重大投资尽职调查中,在加上委派财务负责人机制更是强化了事中财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从事后到事中,财会监督又向前跨越了一大步。
伴随信息技术变革,支付手段和结算方式的发展,资金周转速度越来越快,对风险防范更具前瞻性的要求也越来越明显。2013年12月财政部通过《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鼓励集团化企业逐步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FSSC),2016年6月,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通过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推动财务转型。根据2019年《国资报告》杂志发布的《中央企业财务共享服务建设情况报告》,截至2019年5月31日,国资委出资的97家央企中,48家已建立或正在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49%),49家尚未建立(51%),几乎各占一半。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将财会监督职能在空间上拓展,在时间上闭环,把财会监督推向以预防为主导的事前监督,从事后化风险、事中识风险、到事前防风险,构筑新时代财会监督的新格局。
知识链接
中国最早诞生FSSC的企业
中兴通讯2005年开始引入财务共享服务管理模式,是最早引入这一国际先进管理模式的中国企业之一。为公司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核算和经营决策分析等,提供了全方位的数据支撑,在降低财务运营成本、控制财务风险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故事链接
我与FSSC大连之约
2012年8月,大连旅顺秋高气爽,大海一色澄碧,财政部重点课题《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研究》课题研讨会在旅顺港召开,作者是唯一受邀请的企业财务代表,原有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提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FSSC),就是这次会议,提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是集团型企业财务组织方式未来转型的重要路径,应该从国家政策层面给予支持。这一观点的形成来,源自于2011年我对海尔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