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混吃骗喝的应收票据
承蒙岁月不弃,
赐吾一路荆棘。
感恩时光厚爱,
赏君颠沛流离。
一、混吃骗喝专业户
千万不要把人应收票据跟应收账款比,人可比应收账款英明神武的多。号称票据在手,吃喝都有,既可以贴现,还可以背书,又能利用关联交易煽风点火。
这两者实质都是银行付款,只是商业承兑是客户自己的钱,银行不垫资(因此就存在无法承兑的风险),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先垫钱(银行垫钱是因为客户有资金质押在银行)。
2、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太简单了大家都懂。
3、分析性程序
大家知道商业汇票的期限大多都是6个月,也就是说期末应收票据的账龄都是半年以内,如果一个客户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大于当年这个客户发生的收入金额,那就可能存在企业把长账龄的应收账款转到了应收票据,通过操纵坏账准备粉饰报表的小可能。
4、票据与现金流
(1)有交易实质
企业将票据贴现给银行,实质上是将票据的到期收款权有偿转让给了银行,因为让渡票据到期收款权而取得的现金流,应该作为经营性活动的流入、相关票据贴现利息应作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的减项。
(2)无交易实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开具票据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但是现实中却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关系的票据之后向银行贴现,以取得现金的情况。《会计准则》对这种情形没有规定,但作为一个经济事项,需要在报表中体现。
由于这种票据没有实质交易支撑。票据贴现是从银行获取的贴现资金。出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后,贴现人须将资金归还给出票人。这个跟信用卡套现差不多,因此是一项融资行为,现金流应该体现到筹资活动现金流项目。
(3)背书
收到票据背书给供应商,一般情况不模拟现金流;二般情况;若企业主要结算方式为票据,建议在现金流量表注释中充分披露该等交易的金额及比例,以便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的关系。
5、大票换小票
大票换小票实质是用应收票据质押给银行,银行给你开出应付票据。即用收到的大额应收票据质押给银行,银行在该票据的额度内给企业授信开出若干张较小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
会计处理方法:应收票据不终止确认,只是权利受限了(作为受限资产披露),应付票据正常确认。
二、合并现金流
甲、乙公司为合并范围内企业,甲公司卖一批货物给乙公司,乙公司开具了一张票据给甲公司,甲公司再将这个票据贴现。这种情况有2个现金流。
1、甲公司贴现票据所收到的现金流入。
2、乙公司在票据到期时支付票据金额。
甲公司在编制单体现金流量表时将贴现款作为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乙公司将支付的票据金额作为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
但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如何时如何体现上述现金流呢?
将上述2个现金流予以抵销,即合并现金流量表上不应体现这两股现金流
1、如果贴现和支付到期票据两个行为不是同属一个会计期间,则无法抵消。
2、如果贴现和支付到期票据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则可以抵消。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这两股现金流并不直接对流的,而是通过了银行进行了周转。
将上述2个现金流反映至筹资活动现金流。
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这2个现金流调整至筹资性活动现金流量中反映,这种处理体现了借助内部交易向外部融资的这一交易实质,还可以遏制利用通过内部交易形成的票据贴现操纵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企图,因为IPO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