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的变与不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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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进行了审议。2022年12月30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
凡人认真学习了《增值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比《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总结了《增值税法(草案)》若干个变与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