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顺流交易为何不考虑调整少数股东损益与少数股东权益
关于逆流交易,为什么要调整少数股东损益与少数股东权益,可以参考合并报表逆流交易作少数股东权益与少数股东损益调整的原因分析。
如果是顺流内部交易,要不要调整少数股东权益?本文试图做一个分析,但是受制于个人视角/能力/思维不严谨的问题,可能思考不成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举例:甲公司占乙公司80%股权比例。当期甲公司将成本100万元存货作价200万元卖给乙公司,乙公司作为存货留存,没有对外销售。假设货款已经支付。
这件事,站在集团角度,不属于交易,但是就发生了一个灾难性的事件:甲公司用100万元存货掏空乙公司200万元现金,乙公司产生了100万元损失!合并层面总体上没有任何损益,但是乙公司似乎吃亏了。按照合并层面,存货还是100万,可是乙公司实实在在掏了200万现金出去。
引发两个问题:
1.要不要确认乙公司“损失100万元”对应的少数股东损益。
回答:按照实体理论,合并层面整体没有利润,自然也不存在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利润,不应该确认相应的少数股东损益。
2.子公司因为资产内部交易产生“损失”,要不要减少少数股东权益?
回答:合并层面母子公司构成一个会计主体,内部交易不属于交易,不产生交易后果,不应该在内部交易基础上产生少数股东权益变化的经济后果。
3.进一步追问:子公司少数股东利益通过内部交易受损是否无法挽救?难道合并报表就无动于衷?
回答:这是个多方面问题,涉及相应法律问题。法律问题不作为我们讨论范围。
但是,如果母公司100万存货销售给子公司作价200万元,作价是不公允的,不符合商业惯例的,按照会计准则,子公司首先应将超过公允价部分视为权益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存货,差额部分冲减子公司资本公积。另外一个方面,即便子公司不作为权益交易,也面临存货减值的问题。因此,从会计上而言,不管是权益交易减少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还是存货减值,都会对合并报表有影响,对少数股东权益计量形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