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制定者说鬼话是什么样子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如果有人说在大街上能看见老虎是“极其少见”的情形,有人说看见老母猪爬树也是“极其少见”少见的情形,这些话我们大概是相信的,因为这都是描述的一种“客观事实”。
注会《会计》(2019)226页“企业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变更是一种极其少见的情形。”这句话就是鬼话,表面上是在描述“企业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而实际上是在描述准则制定者的内心世界。
为什么?
《金融工具》准则受到的一个批评就是企业可以按照“意图”进行账务处理,金融资产分类是以“业务模式”为根本标准,因此业务模式变更必然引发金融资产重分类,而重分类又可能被企业用来操纵财务数据。
这时候准则制定者心里面有了三块阴影:1.被批评按照“意图”进行会计处理;2.金融资产重分类可能会被用来操纵数据;3.准则制定者不能干涉企业业务模式,那是企业管理层的自由,业务模式变更必然引发金融资产重分类。
准则制定者阴影面积增大后,他不希望企业搞金融资产重分类,然而又不能干涉企业不能调整业务模式,那怎么办呢?把“业务模式变更”界定标准提高,使得“业务模式的变更是一种极其少见的情形”。
我对注会《会计》(2019)226页中间一段话画了一张思维导图,亲们可以结合教材来看:
在上述逻辑运行轨迹基础上,所以注会《会计》第十四章《金融工具》出现了很多处“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的规定性描述,为什么,不欢迎我们搞这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