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公司凭啥进成本?
有位财友近期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么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也进入了公司费用?
群里有人回答说:社保、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是公司代扣代缴的,只是过一过,最终由个人承担,不应该进入公司费用。那为什么公司做账要进公司自己的成本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目前分录为:
借:成本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
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里面包含工资表中涉及的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会计准则只是告诉你要这么做,但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不是那么做?部分财友也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今天就透过现象看本质,告诉你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因就是:个人缴纳部分其实也是公司掏的钱!怎么理解?
举个栗子!来看下面这幅图就一目了然了
(注:图中所示数据为举例直观,实际会根据政策变化相应调整,但意思不变)
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即所谓个人缴纳“三险一金”合计1750元,说白了是公司发给员工,算入个人税前工资了。所以,这个所谓的“个人税前工资”,个人理解,应该叫“个险个税前工资”比较完整贴切。
1万元的月薪,指的是1万元的个人税前工资,交完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三险一金”后,到手7855元。为了员工到手能拿7855元,企业给了员工1万元,美其名曰“月薪1万”,当然也包含了要员工自己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另外,企业还要承担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3970元。企业为一位月薪1万的员工,总共要花费人工成本13970元,这样才能让这位员工到手7855元。所以企业所要承担的成本,是员工“拿到手的钱”的约1.8倍。
这就是为什么企业做账要将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三险一金)也进入了公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