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资产资本表的利润表重构
(一)标准利润表的缺陷
标准利润表按照分步式计算公司的净利润和综合收益。但是,在公司管理分析和决策、投资者分析和决策时标准利润表存在着无法解决的缺陷:
一是标准利润表无法与标准资产负债表或资产资本表之间建立起清晰的逻辑联系,导致决策者无法建立分析和决策的逻辑基础。资产概念的核心是可以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但是按照标准利润表,我们不知道哪些收入和利润是哪些资产所产生的。
二是标准利润表只是考虑扣减债务资金成本,而没有考虑股权资金成本,导致决策者无法根据标准利润表判断和分析一家公司是否真正创造了价值。对于一家公司是否创造价值,必须对该公司的收益和资本成本进行全面对比才能得出判断。
三是标准利润表内部自身的混乱,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必须对公司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考虑所得税情况从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核算,因此其他综合收益显然已经考虑了所得税费用的问题,但是按照现行标准利润表在利润总额后面减去所得税费用得出净利润,会误导大家认为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之间存在对应关系,从而忽略和不考虑其他综合收益与所得税费用之间的关系。
(二)利润表的重构:价值增加表
我们按照现金流量表中公司的经济活动重构了标准资产负债表后形成了资产资本表。那么,资产资本表和利润表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我们认为,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转换为成本费用同时带来收入,其中: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的收益称为金融资产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称为股权投资收益、经营资产所产生的收益称为经营利润;资本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回报即资金成本,其中:股东权益对应股权资金成本、债务对应债务资金成本。因此,我们按照资产资本表重构利润表,可以让资产资本表和利润表之间的逻辑关系更加清楚,同时更加全面的考虑公司的资本成本,重构后的利润表我们称之为价值增加表。
价值增加表的具体格式如下:
价值增加表
公司名称: 年度单位:
为了方便大家运用标准利润表分析时的取数,我们将价值增加表和标准利润表项目归类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在按照上述格式编制价值增加表的时候,有一些项目不能直接从标准利润表中取数,需要进行分拆。如果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分析和决策,则可以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分拆以得到更加精确的分析结论。对于外部投资者进行分析和决策,则有大致的判断即可,因此,建议外部分析人员对价值增值表做出简化以方便直接从标准利润表中取数,比如可以把财务费用近似地作为公司的债务资金成本而不进行更加详细地分拆。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简化处理有时候会影响分析的准确性——比如,财务费用简化处理的情况下如果利息收入的金额比较大,则会低估金融资产收益和债务资金成本(财务费用是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
我们以万华化学2015年度的标准利润表为基础调整价值增加表如下:
万华化学价值增加表
单位:万元数据 来源:WIND资讯 基础的调整计算时间:2015年度
在价值增加表中,如果税前利润为负数,其含义为无法满足债权人的预期回报;如果价值增加值为负数,则无法满足股东的预期回报,不仅没有为股东创造价值,反而给股东带来价值损毁。
从上表可以看出,万华化学的净利润在扣除8%的股权资金成本后,价值增加值在2014年为21.64亿元、2015年为11.10亿元,这是在满足债权人和股东的预期回报之后,万华化学连续为股东创造了的额外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