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 注册会计师不用考试
一提到注册会计师考试,许多从事会计、审计行业的朋友就顿时感到头疼。的确,注册会计师考试以考试难度之高,通过率之低闻名于全国各类职业考试。其实,注册会计师考试本来面向的是在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从业人员,是考核一名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一名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标准的考试。可由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中国难度最高的会计类考试,也因此就被冠以“含金量高”的美誉,让广大会计从业人员为此趋之若鹜,前仆后继。其实对大多数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会计人员,是否是注册会计师对自己的职业影响不是很大,可由于受各种内外环境的影响,注册会计师成为很多会计人员的一个大大的心结。就像登山家乔治·马洛里那句著名的:“为什么要登山?因为山在那!”
不知你是否知道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拿到注册会计师证书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并不需要要考试。
看到这本墨绿色封面,很简单、很朴素的的老式证书,你是不是很难与高大上的注册会计师证书联系到一起。但这的的确确就是一本注册会计师证书,三十年前的注会证。
打开证书的内页,“注册会计师证书”这七个字是不是还是有点小震撼。证书的发放单位是:山东省财政厅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协会。这很正常,那时还没有中注协(成立于1988年11月)。发放证书的依据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4年1月1日才施行),而是财政部的《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
1980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注册会计师制度在中国大陆正式恢复。财政部文件中说明“会计顾问处(原称会计师事务所)为事业单位,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的组织领导”。文件中的第二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凡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1)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并已取得高级会计师、会计师技术职称的人员;
(2)担任财务会计专业教授、副教授、讲师,并具有一定财务会计工作经验的人员;
(3)熟悉财务会计制度,担任查帐等工作3年以上,适合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的人员。
注册会计师须经居住地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考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如发现审批不当,应通知财政厅、局重新审查。注册会计师可以专任,也可以兼职,在执行工作任务时。一律用注册会计师称号。
对照三十多年前的标准,你现在的条件是否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要求?当时注册会计师制度刚刚恢复,考核标准相对没那么高。由于当时注册会计师社会认知度很有限,注册会计师资格更多的是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在申请,一般会计人员也没觉得申请个注册会计师资格有什么重要。这是改革开放以后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最容易的时期,一致持续到1986年10月1日《注册会计师条例》实施。新条例发布后注册会计师资格走向考试、考核并举的阶段。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为:
第六条、凡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大专或者相当于大专学历,并从事三年以上会计、审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
担任过高级会计师的人员,担任过会计学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并有会计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以及具有大专或者相当于大专学历,或者大专同等学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二十年以上,确有会计业务专长的人员,申请担任注册会计师,经考核合格,可以免予考试。
《注册会计师条例》虽然也规定了免试条件,但相比以前条件严格许多。对照这个免试条件相信大多数年轻的会计从业人员也只能望洋兴叹,但对于一些“老会计”确实还可以不用考试取得注会资格。虽然1986年的《注册会计师条例》就规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而直到1991年12月才举办了第一次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1994年1月1日《注册会计师法》施行以后,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不用考试的历史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