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律所在逃税,是知法犯法还是不懂税法
以前有多家律所找我谈过合作,也有多家会计所找我谈过合作,可能是基于想拓展涉税业务需求吧。
虽然总局在2017年就放开了对律所和会计所承接涉税业务的限制,但是根据我个人的了解,一些不是专门干税的律所的涉税服务水平真的是有待提高,会计所的涉税服务水平就更不值得一提了。
术业有专攻,律所领域专门干涉税服务的,很多高水平的,全国知名的专门作涉税服务的机构不胜枚举。
但是大多数非专门作涉税服务的,或者知识储备原因,或者经验不足原因,或者精力不足原因,总之,搞法律的栽在法律(税法)上的案例层出不穷,不免让人大跌眼镜。
请看,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的针对律所的选案情况:
在2022年6月14日的稽查选案中,共有30户律所被选中,采取先自查再检查的稽查方式。后续情况如何,还需要继续跟进。
从全国公布稽查案例来看,即便给了自查机会,仍然有部分律所被处罚,这说明什么呢?
广东***律师事务所被稽查(佛税稽 罚 〔2022〕 32 号),利用七位律师(包括四位合伙人律师和三位挂靠律师)的私人帐户收取合同费用合计629,000.00元,未扣缴个税,认定偷税(罚款17,019.47元),未扣税行为罚款6,865.55元。
浙江***律师事务所被稽查(杭税一稽罚﹝2021﹞363号),未按规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处以50%的罚款计6189.73元,没有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取得其他三家单位开具的发票。
广东***律师事务所被稽查(穗税三稽 罚 〔2022〕 5 号),取得律师费用未申报定性偷税,处以当期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68,015.62元,向律师支付工资未扣缴个税,罚款707,120.84元。
广东***律师事务所被稽查(肇税稽 罚 〔2022〕 4 号),取得业务收入106,310.68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没有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定性偷税处以罚款。
青岛税务局稽查局对律所的检查刚刚开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搞法律的栽在了法律(税法)上,原因究竟出在哪里呢?从上述稽查案例看,案情并不复杂,要么未申报偷税,要么未扣缴被罚款,要么第三方开票虚开,没有一个是高深的复杂的案例,更没有做了什么复杂的税务规划,都是浅显的不能再浅显的法律常识性错误,而且是搞法律的人干出来的,只能说,没有对法律(税法)给予充分的敬畏吧!
这已经不是可以靠关系维系一辈子和谐的年代了,什么什么领导和谁谁关系好没事的说辞,早应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箱。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律所的律师对税法还没研究透彻,没有把握好避税和偷逃税的边界,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倒是建议您看看我的新书《建筑业企业全流程全税种实操指导》第十三章第一节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如何应对税务稽查,我个人一直认为,自查是自救的最好办法,能深刻领悟自查的精髓并付诸实施的,才是高手,否则,都是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