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控税”理论有严重误导纳税人之嫌疑,应予纠正!
合同决定税收,不知道是谁提出的理论,美其名曰“合同控税”,这种理论在实践中已经被应用到泛滥成灾的程度,不得不在此发出警示。
比如,有的人在做筹划方案设计时,张嘴就来,签一个合同不就解决了吗?在说的过程中还不断的在重复,合同决定税收,合同控税,合同怎么签订税就怎么交,这有啥难的?
再比如,有个建筑企业的学员在为自己的公司做利润回流操作规划时,想要签订一个咨询服务合同,担心有税务风险来咨询我,问我这样操作的风险有多大,我告诉他必须真实提供了咨询服务,否则有虚开的风险,你瞧他咋说,问过律师了,只要控制在10%以内,做到四流合一就没问题。哎!又一个(一群)合同控税理论的受害者。
再比如,一个企业要签订一个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我要专票还是普票,我没有直接回答他,反问他这是个什么业务,结果你听他咋说,哎呀,这是业务的事你就不用管了,你就告诉我要专票还是普通就行。如果咨询你,你该怎么回答呢?如果咨询你的人就是一个深受合同控税理论毒害很深的人,他的内心坚定的认为签订一个合同就可以决定税收的事,如果没有交易事实,你敢告诉他要专票还是普票吗?一旦将来被定性为虚开发票,你就是同谋,你就是那个积极参与者!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读者可以在留言区讨论交流心得。
实践中,我不会轻易回答看似简答的税务问题,我要探究来龙去脉以后再做出判断,因为你不知道这背后是否有税务陷阱。有些领导者只听结果不喜欢听过程,甚至不容分辩,我认为这种工作风格是有风险的,任何事都要搞明白再去决策,即便不是你的专业,听专业人讲一讲过程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控制税务风险。
本文之目的,希望广大财务人员正确理解税法,税法也是双刃剑,用好了节税,用不好可能会受到惩罚(补税、滞纳金、罚款、甚至刑罚),不要被那些假大空的理论所蒙蔽,合同如果能决定税收,那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税务专家了,税务问题,不能一签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