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费用-诉讼费”发现企业少计收入多转成本情况
在做“管理费用”审计底稿时,审计人员需要格外关注诉讼费及中介咨询费的情况,了解并检查被审计单位当期发生的诉讼费及中介咨询费,其主要原因是被审计单位若当期发生诉讼费或中介咨询费支出尤其是法律咨询费支出时,意味着被审计单位很可能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若存在诉讼案件,审计师需要检查涉及的相关重大诉讼事项是否已在附注中进行披露,还需进一步关注诉讼状态,判断有无或有负债,或是否存在损失已发生而未入账的事项等等情况。
关于诉讼案件的披露等,今天小编不展开讨论,今天主要分享一个审计工作中通过“管理费用-诉讼费”发现企业少计收入及应收账款的一个案例。
审计进场后,按照正常的进度开始审计,在做“管理费用”审计底稿时,项目组成员发现被审计单位当期“管理费用-诉讼费”发生额合计为25.22万元,从导出的经过整理后的序时账看具体的明细,明细情况如下:
从明细账看,诉讼费的支出及红冲相对较为“频繁”,这不禁让人思考:是不是存在较多的诉讼案件?都是由于什么事项导致发生诉讼费用支出?被审计单位是被告还是原告……
带着一系列疑问,项目组成员首先找到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简答了解了账上记录的“管理费用-诉讼费”及冲回的情况,但未进一步深入询问,理由如下:第一,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被审计单位设有法务部,法务部人员比财务人员更加了解诉讼案件情况,而且信息更加全面、准确,并且法务人员警觉性不高,往往都是实话实说;第二,审计跟财务人员对接的时候,财务人员警觉性往往很高,涉及到一些关键问题的时候,审计人员得到的往往是含糊其词的答案或者得到“假的答案”甚至得不到答案。
接着审计人员让财务人员帮忙带着去找法务部相关人员,做个简单的访谈。
访谈的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向法务部相关人员了解了公司整体的涉诉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缘由、进度、涉及金额等详细情况,经了解,所有涉及诉讼,被审计单位均是原告,和客户发生官司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在产品质量方面发生分歧,也有少部分客户生产经营不善无法支付款项等。
法务部人员在谈话间也不断“夸”自己部门在自己的带领下取得的成就(当然在沟通过程中项目组成员也是不断肯定法务部的“业绩”)。访谈最后,项目组成员直接跟法务部要了一个所有涉诉案件统计表及部分相关案件材料,法务部人员直接给了信息非常“全面”的统计表,统计表信息包含诉讼金额,对方单位,案件进度,诉讼事由等等详细信息(有时候被审计单位其他部门提供的资料会统一交由财务部,再由财务部统一拷贝给审计人员,此时财务部给的资料可能会经过进一步”加工”,直接从业务部门获取的资料相对来说是更加“真实”的)。
从涉诉案件的统计表中,项目组成员又特意找了几个大金额的客户,将金额与财务账面的金额进行对比,发现诉讼案件上的统计表上一两个大客户的金额远大于财务账上应收账款记录的金额。会不会存在没有入账的收入?项目组成员又执行了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审批单、销售出库单等审计程序,最终发现财务账上少计部分销售收入,但成本已经全部结转完成的情况。
进一步跟财务主管沟通了解到真实情况,被审计单位财务主管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货物销售了,但是存在较大的回款风险,因此认为风险报酬还没有完全转移,不能确认收入,所以财务账面未记此部分收入。此外,被审计单位当年业绩已达标,已达到业绩考核的要求,想着把这一部分利润“留存”至以后年度,待回款的时候再确认收入。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被审计单位未将此部分销售计入收入,但成本均已结转完。最终在双方沟通后进行了审计调整。
该案例的审计过程还算相对较为顺利,如果遇到一部分“难缠”的被审计单位,估计要找到“真相”还得花费一番功夫…此外,此案例还带给人们一些思考,销售循环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否存在舞弊行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