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常见错误、舞弊及审计思路(二)
上一篇文章写了应付账款常见错误、舞弊及审计思路(一),主要有几点:
1、期末余额为负数的应付账款
2、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及核销
3、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同时挂账
4、“分错类”的应付账款
6、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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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接着写应付账款。
7、期末为外币的应付账款的折算
对期末应付账款为外币的,需检查应付账款的折算是否正确,测算参考表格如下(实务中可以自己设计):
此外对于应付账款期末因外币折算而发生的汇兑损失,除了计入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政策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举个例子:2018年12月31日,A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应付账款美金户余额合计100万美元,假设由于汇率变动,发生外币折算汇兑损失6万元,则在2018年12月31日应当做的会计分录为:
贷:应付账款 6
计入财务费用、未实现的6万元汇兑损失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无须做纳税调整。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六大往来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属于货币性项目,期末需要调汇;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属于非货币性项目,期末不需要调汇。期末汇率去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查即可:
8、应付账款暂估
应付账款暂估这一块容易出现两个问题:第一、记录不完整,即企业可能材料到了,但是没有做暂估或者做漏了,涉及到应付账款的完整性问题,这很容易理解,有些企业财务人员有依据发票做账的习惯,有的也觉得做暂估麻烦就干脆没做,还有的是因为期末比较忙或者由于业务和财务单据流转的时间差导致做账不及时等等,实务中各种各样的情况都有。以前项目组遇到好过几次企业没有做暂估的情况,在了解内控及财务核算的过程中,了解到企业的账务处理习惯是票到了才做账,结果导致每年年末都有两三千万的材料暂估款没做,影响比较大,最后做了审计调整。
采购的东西到了,验收入库,但是发票还没到,一般需要做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等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不做这些分录会怎么样呢?会导致账实不符,如果都没做暂估,去盘点的时候,仓库里东西还在,但是账上却找不到,结果可能会发现大量盘盈的情况,有时候暂估的材料被领用了,则盘点时实物一般就盘不到了,但是又导致另外一个问题:没有做暂估,材料被领用了会计账务处理又该咋整。
这又说到我们要说的第二个问题了,应付账款暂估容易出现的第二个问题是容易被用来调节利润。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A公司属于大型生产制造业公司,2018年11月份采购了一大批原材料,东西都收到了(预计很多发票到2018年12月31日都无法收到),东西到了需要做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这些暂估的原材料有相当一部分在11月份以及12月份被领用,我们都知道,被领用了,会被结转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等到产成品入库的时候结转到“库存商品”,最终随着产品销售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看到这个“主营业务成本”,会让人想到什么呢?调节利润。怎么调节?可调增调减。
比如2018年利润不够了,想要调高利润,在接近年底的时候,企业财务账上可能会把材料暂估的金额“调低一点”,年底材料被领用并随着产品的销售最终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就变小了,“主营业务成本”金额降低了,利润就上来了;此外,也可以暂估来调高利润,比如2018年利润太多了,想压一压,企业可能会把财务账上的材料暂估的金额“调高一点”,年底材料被领用并随着产品的销售最终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就变大了,“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变大了,利润就上来了。
大型的生产制造公司,材料暂估的情况特别普遍,利用暂估来调节利润也不是不可能,而这种利润调节手段相对比较隐蔽,不易发现。在实务中一般需要去验证应付账款暂估金额的“相对准确性”。暂估的金额虽然是估计的,但是至少不能和实际偏离太大吧。
那么,审计的过程中,可以怎么去验证呢?可以考虑按产品划分,对材料暂估款的平均单价与全年采购的平均单价进行对比检查,差异较大的差找原因;另外如果市场上有参考价格的,可以拿暂估的平均价格和市场价进行对比。对于原材料不同时期价格波动明显的,此时可能就得结合具体情况去设计审计程序了。实务中不同企业情况比较多,也往往比较复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9、债务重组下的会计处理
被审计单位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检查不同债务重组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债务重组相对于其他业务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是一旦出现债务重组事项,往往会是“重大”事项,毕竟几块几毛钱这种,一般企业都还得起。我们简单以上市公司一个债务重组事项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