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还能不能靠送化妆品摆脱单身狗的命运?--消费税化妆品新规
祝大家国庆假期快乐!
热烈祝贺即将前往美国、日本、加拿大、东欧、北欧、泰国、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等地和同胞喜相逢的好朋友们,期待你们在朋友圈摄影大赛中取得好成绩!
今天(9月30日)发了个大文,在好多准备出国囤货,好多让出国的人帮忙囤货的妹纸们措手不及,我国屹立坚挺的化妆品30%的消费税——降税了。
50毫升的日霜晚霜,不超过500块钱,不交消费税了!
面膜一片不超过15块钱,不交消费税了!
普通的化妆品不装盒,基本不交消费税率!
文件原文我就不贴了,贴完不能申请原创,就不能在国庆节打假接受打赏,这很不好,红包对过节来说,太重要了。大家随便找个某度找一下财税[2016]103号就行啦。
那么,新规定都有什么特点呢?
一是税目变啦:从概述的化妆品改为高档化妆品,也就是说,一般女吊丝用的化妆品基本都不在我国化妆品消费税的应税范围了。
二是征税标准,税目改名了,那么具体标准是什么呢?就是从原来除了演员上台用的不征其他化妆品都征,变成了现在只有1毫升10块钱以上,以及一片15块钱以上的才征了。
三是税率减半了,从30%降到了15%,再次迎合了强哥指示的减负。
这些变化将很有可能影响以后的化妆品市场:
1、大容量化妆品将越来越常见。因为标准是10元/毫克以上的征税,以下的不征。从企业分摊成本角度,为了不缴税,很有可能将价格做低。但做低还得同时保证盈利,那么本来就是大瓶的单价比小瓶低,以后薄利多销的方式将会越来越多,比如,来一个250ml的面霜。
2、局部面膜将可能批量出现。新规中,征税标准的另一项是15元/张。也就是说15元/张的面膜不征,16元/张的就征。但面膜虽然里面都是自来水加胶水,但不同牌子也得区分出价格,不能为了不上税都卖14.9一片啊。那怎么办呢?以后贵的就拆开,比如上半脸膜,下半脸膜,这样一片30块钱的面膜就免税了,当然左半脸膜,右半脸膜也是可以接受的。当然,再贵一点的面膜可能就得多拆几份,比如鼻子的是鼻子的,脸蛋的是脸蛋的,等等。
3、送礼可能要继续出血。因为套装是要征税的,而且没说套装需要满足价格的要求。所以很可能单瓶不需要缴税,但四样放在一个盒子里就要交税了。
以后屌丝就越来越难了,送礼总不能送散装的吧,但盒装的,天然贵15%。
消费税改革肯定是势在必行的,之前写过一些政治任务的东西,供参考吧:
一、改革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税制改革的全面部署,2016年5月1日,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的改革已全面推进,至此中国进入了“后营业税”时代,中国也成为世界上少数实现真正意义上将几乎全部货物、劳务和服务均纳入增值税税制管理下的国家之一。但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中国的间接税税制呈现出三个核心的难点,即:一是“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范围全面扩大,因此造成增值税成为普遍调节的税种。基于此,亟待由消费税改革来发挥对于货物、劳务和服务的特殊调节作用;二是“营改增”后,地方财政压力普遍增大,亟待消费税改革并转入中央地方共享税,补充地方财政缺口;三是现行税制体系下,为消费税改革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我国的消费税制也需要在全球化视野下借鉴发达国家的消费税先进经验,推经我国消费税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为最终实现消费税立法做好充分的前期调研、探索和准备。
二、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国的消费税制从无到有,走过了数十年的风雨征程,历经了数次重大的调整与改革,在每一次改革都在彼时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形势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也不难发现,我国消费税在整个税收结构体系架构内,主要肩负着其调节宏观经济的核心功能定位,而这一核心定位也成为了推动消费制度不断改革和前行的主要动力,应该说历次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调整均是以此为出发点。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我国的消费税制改革虽然数经改革,但其中财政收入方面发挥的作用远大于其在经济调控方面所应发挥的作用。我国当前的主体经济形势,面临着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重大变化,面临着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双重压力,面临着消费税功能调整诉求的不断激化。这些都使整个社会对消费税的功能产生了更新更广的期许。如何将消费税的功能逐步调整到有效的调控经济上来,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求,也是消费税核心价值的体现。基于这样的定位,应该说对消费税制的各个要素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有着十分深远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文化意义和环境意义。
总之,听起来好像是化妆品的改革是减负的利好消息。期待后续动作吧。
但,正如田老师所说,关税改革什么时候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