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愚者一起学营改增】改革在成本加成中倒逼进步
1995年,我读高中——题记
关于增值税“三流一致”这个话题,争论和探讨似乎从未停止。而1995-192这个神一样的文件却依然至今屹立不倒。1995年,我还没想好大学学什么,当然学了八年计算机的我也没想到最终搞上了财税……而在营改增逐渐进入到平稳过渡攻坚期的六月底七月初,几位大咖对于“三流一致”的探讨再次引发了财税圈将近24小时的热议,大家在圈里品评着国庆老师的务实求进,以人为本,欣赏着叶大状的一丝不苟,法理至上,也咂麽着伟哥税官的起之所以承转合,望闻问切。
我想说,篇篇精彩。而我,则像个留守村妇般读了这个觉得深以为然,读了那个觉得完全正确,再读一篇点头频频,终究还是没站稳自己的立场。
转念,自己仍然不是祥林嫂,并非完全是我的责任。之所以出现这样有趣而精彩的争论,究其原因还是我们立法环节出了问题,因为没有高级别的上位法,造成了一些为了解决短期问题或解决个别问题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当道,这些文件中,总有那么不大不小的部分存在几个问题:
一是基本不经过专门的法律专业主管部门审核。什么?法规司一般都会签?嗯,你说的对。
二是作为不入阁的政策制定部门,掣肘颇多,很多文件的出台都有些不可说也的故事,而为了当时短期或特定的状况出台的文件,往往在清理这一环节就没了下文。
三是税制改革的日新月异。强哥说营改增是本轮税制改革乃至经济改革的重大突破口。我想是的,但带来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本来营改增试点的纲领文件法律级次就很低,结果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又为了回答纳税人如饥似渴的问题,给除了或左或右渐欲迷人眼的官方解释,不完全统计,用五号字排版,戒指目前各地的官方解释加在一起已经接近2000页,对于一时一地的企业来说,解释越多,操作越明确。对于集团企业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来说,这简直就是灾难。
所以我们说,一些大咖在这样的变革期充分体现了乱世枭雄的中坚角色,站出来讨论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应进步和改善,这是我们都希望看到的。但是,这样的改革带来的,将是作为其中被动前行的那些改革企业管理成本,行政成本,财税成本的大幅度增加,而增加的成本都将倒逼我们的税收法制建设不断调整,修正和进步。
我想,从与所得税分边抗衡的主体间接税种,到现在几乎要占财政税收收入40%以上的最大税种,增值税的实操类规范性文件,将在这一轮税制改革后,走向一个越辩越明,逐步科学明朗的新局面。至少,在立法提上日程之前,那些饱受诟病的小文需要全面清理一次了。
但,那些流逝在改革车轮中的成本,似乎只能无声无息的作为推动历史的进步的燃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