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如何设置增值税会计明细科目——营改增会计处理探讨之二(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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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原文在4月5日链财公号推出,不少网站和公众号进行了转发。原创作者连财先生现结合最新法规、对部分内容作了修订或更新,同时加上原创标识。
【按】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营改增全面推开实施方案;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改增全面推开,是我国营改增的收官之战,对所有纳税人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对企业1000万会计从业人员而言,也是一项挑战:既要作好增值税会计处理,准确核算、及时足额申报增值税,也要能从管理角度,做好增值税的分析与筹划。
现就当前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就增值税相关明细科目设置及典型业务事项会计账务处理作如下探讨,具体分为三期推送:
一、营改增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四个问题;
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如何设置增值税会计明细科目;
三、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四项典型业务会计处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