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愚者一起学营改增】全面推进营改增的内控机遇
转眼就又过去了一个工作周,掐指一算距离总理宣部的推行日已经只剩下47天零几个小时了。应该说很多中小企业还基本处于蒙在鼓里的状态。
这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一些人成立了一个公司——大众创业,但他们从来不觉得税收是和自己是有很大关系的。于是就有很多笑话,例如一个桌子吃饭,如果有人介绍说:我来自国税,那一定一桌子人都纷纷说,你们丫太不仗义,天天收我那么多个人所得税。如果国税干部解释说个税是地税征收的,那一定会引发更大的反弹——反正都是你们丫搞税的收的。
于是上述这个现象就造成了一个巨大的混乱的市场——代理记帐机构。庞大的中小企业群体将自己企业的税收问题全权交予一个都不知道是否有专业资质的代理记帐企业,然后就觉得只要有人帮助报税,有人帮着买发票,有人帮着年检等等,我自己的公司就没有税务问题了。当然,其中所得税费用问题,汇算清缴纳税调整问题,甚至增值税税控器具可以全额抵税等问题都不会得到关注。
结果就是企业经营与税务管理完全脱节。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现象。特别是企业经营内容具有极高的专业性的时候(比如高科技创业公司、比如资金管理服务业企业等),代理记帐机构根本无法完全理解企业的经营内容,却依然采用流水线般的操作方式进行会计记账和税务处理,结果一定是高风险或多失误的。
恰如营改增,可能很多餐饮业的老板都会觉得此事与我无关,无非是我原来在地税“买发票”,现在可能要去国税“买发票”的事情而已。正是如此,使很多可以以营改增为契机实现企业税收内控机制建立的机会就悄悄溜走了。其实,每个创业者都应该盘算一下税收对自己经营的影响,不但是从企业成本测算方面,更是从企业平安经营、规避风险的角度都非常有必要。
【采购合同】
无论是即将入围的营业税纳税人,还是已经身居高位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实很多都对采购端的税务管理不尽如人意。这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的态度。现状是,往往由财务部门管税,但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是平级的,所以财务部门去给采购部门提要求时就很可能会遭到反抗。于是造成应取得进项却未取得,或应于取得发票后及时交报销流程而延迟,造成超过180天未抵扣的问题而造成企业进项端的损失。
——插播,您是说超过180天总局有文件,还是可以抵扣的。恩,您说的对,但建议您去基层主管税务机关走一遍流程。那酸爽……
而抛开进项损失的问题,采购合同的税务合规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未受到重视,一方面给增值税所谓“三流合一”等监管重点环节带来不规范的隐患,更使得所得税扣除方面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票据管理】
与营业税发票不同的是,增值税管理下有一种纸叫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东西一度是税务领域唯一可以砍头的违法关键点,即便是现行法律,也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量刑定为无期。虽然大都中小企业永远不会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锒铛入狱,但确实,在以票控税、以票抵税的增值税管理体系不变的前提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效力等同现金。那么关于票据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两年来轰轰烈烈的全国“黄金票”虚开案件来看,其中就不乏有代理记帐公司利用经营便利虚开专票的情况,那么,是不是现有的中小企业也应该重新评估下自己的票据管理风险了呢。
【销售管理】
销售环节是企业生存之本,而企业管理者往往更重视市场环节,即盈利,而对于这销售端的税务管理深入了解的恐怕不多。事实上,销售环节上既有风险又有机遇的,特别是在营改增全面推进的改革期。
例如,在前期营改增试点过程中,有很多服务业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属于无法划分属于营改增范畴还是应该乖乖留在营业税范畴的,这时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往往是——企业自选。对,很有趣,因为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定的话可能会需要就这个定性担责,而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下鲜有人愿意做这个事。那么其实就给了企业一定的空间。
又例如,在营改增试点之前其实企业既有生产、销售行为,又兼有部分服务行为(如咨询或研发)。但可能由于服务占比较小,又或者代理记帐公司不愿意既帮忙报增值税又帮忙报营业税,所以造成前期的收入全部按17%缴纳增值税,那么在营改增之后就可以实现分别核算分别纳税,17%与6%,恩,11%的税率差其实还是挺高的。
再例如,很多企业在前期签订销售合同的时候不假思索,本来是担保服务业却要注明协助上游企业完成“修理”服务的字样。结果顺利的被税务部门定为17%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如此种种,其实都是做着对自己创业的企业经济利益受损,同时又有违税收法理的事情,就应了那句损己不利人。
税务这个领域,不高端大气上档次,也没有那么复杂难懂理不清,其实作为企业的经营者,需要的是关注,重视和过问。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对税务内控大撒把,既可能丢失很多享受国家税收红利的机会和环节,又可能给自己带来税收风险甚至牢狱之灾。前两天听说有25个自然人成功登上了纳税失信记录的那个清单,可能会受到诸多限制。
作为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我想说: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