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中的工资等支出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列报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答: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进行列报。
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
通常情况下,“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在填 列时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本期增加额(扣除其他科目如在建工程、存货的转入金额、合并产生的本期增加额等非付现产生的长期资产支出);
"在建工程"本期增加额(扣除对应发生的资本化利息,该部分利息计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与在建工程有关的职工工资及社保福利等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款项(考虑期初期末变动额);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项目相关的应付款项(考虑期初期末变动额);
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项目对应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