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言“税”语]这次的“留抵退税”跟你有关么
先看下国务院会议官方稿件节选: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
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
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
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首先这次可以享受到退税的范围看起来还是很广的,除了“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这些算是特定行业以外,覆企业数量最广的应该是“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
其中的“所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被各种自媒体引用最多最吸引眼球的,给人感觉好像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到一样,也使得各位老板纷纷转发、咨询相关内容。
本鹰在这想说一句:这政策看似跟好多企业都有关,特别是中小企业个体户,但实际上恰恰跟好多企业“无关”,尤其很多小微企业和个体户。
因为这个退税不是一般的退税,而是“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无论条件如何放宽,永远都会有两个大前提:
一适用主体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二要有留抵的进项税额。(之前一般人“转小”剩余的进项这次能否一并退,我感觉可能性不大,因为意味着要做特殊的申报和流程,而且大概率都忘了...)
为什么说“恰恰好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享受不到”,就是因为大多数并非一般纳税人,而是小规模纳税人。
有人在咨询时还在追问“人家也没说一般纳税人啊?”“人家说个体户都能享受啊”...
首先留抵退税退的就是进项税,而只有一般纳税人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才会产生进项税;其次稿件里也提到了“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也不要再问“小微企业前面没加‘按一般计税方法’这个词啊”.....小规模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是不存在留抵的!没留抵退什么!)。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即便是“小微企业”或“个体户”,也无法享受此政策的。
这次我感觉政策的用词八成是故意的,如果说“一般纳税人”怕非专业的看不懂,那“一般计税方法”就能看的动了?所以这么说还特意提了句个体户,除了政策表述需要(个体户不属于企业)也难免有想引起话题和达到宣传效果的目的。不过最近12366的咨询量也会上升吧~
第二个前提是要有进项留抵。
我们看看什么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能有留抵:
想要有留抵,那就需要进项大于销项的,那就意味着大概率支出大于收入,而且这些支出还是能拿到专票、农产品销售/收购发票、海关缴款书等的“硬支出”,拿不到票的大支出例如人员工资社保等是产生不了进项的,如果加上这部分那就意味着这些小微企业的支出“远大于”收入。
别忘了这不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开局之年,这可是疫情拖累经济的第三年,作为小微企业在收入少的情况下还能大量押钱购入原料、存货、固定资产导致产生这么多留抵的是真英雄!这么有实力估计也不差这点退税,更何况还不是“真占便宜”,这月退了下月没进项那就还得动用资金流交税,仅是盘活资金体现了一个资金的时间价值而已。
所以稿件里说小微企业有近1万亿的留抵,这个数怎么来的值得商榷。当然往好了想有可能经济情况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悲观,毕竟国家掌握大数据。
另一方面往不好了想,有没有可能小微企业进项大于销项的原因是简易征收、免税业务等不允许抵扣的业务对应的进项也认证了一直挂着没抵扣(注意这种干脆就不能抵扣,勾选当月就要做转出而非挂着),抑或更恶劣的情况是进项来源就有问题或者没及时确认销项税呢图片~
不瞎猜了,如果哪位亲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一般纳税人有大量留抵的,欢迎在下方留言区留言,告知下是如何形成的~
总之,政策是好的,还不确定自己是否能享受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问自己俩问题就可以:
1、自己是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有没有留抵税额?
如果答案都是“是”的话,那就等具体政策好了,4月就要开始实施,政策这几天估计就能出来。
今天主要就想说下这事,主要想给非财税专业人士做个解释。
至于专业人士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稿件里的例如“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这些句子上,这是大变化,我们需要关注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的。之前讲课时说过,“留抵退税”是未来改革大方向,逐渐会降低退税条件,直到全体纳税人“当月结当月退”。
至于说退税时间和周期为什么分这么多种还拖这么久,还得国家各种转移支付各种补贴?
其实首先增值税是国家和地方五五分。退税就意味着国家和地方财政都要掏这笔钱。
有些地方财政有钱,有些可没钱哦。
而且进项税额的退返又涉及到跨省,例如上海的一个A企业卖给沈阳B企业的一个设备,对于A企业这是产生一笔销项税,税钱交到上海,对于B企业收到发票抵扣后成为B企业的进项税,抵扣不完就形成了留抵,那么退留抵税的话只能是沈阳退给B企业。也就是说税钱收到上海,退的钱是由辽宁财政承担。
可见,对于经济好的地区“销”大于“采”,有能力退这笔钱,可是对于一些本就“采”大与“销”还没啥家底的地区,便是雪上加霜~
解决方法之前国家给过,不过这次退税力度更大,所以自然要细分时间节点,中央也要拿不少钱支援下。不然政策落地的阻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