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会计案例]售后代管模式及其收入确认政策
“ 售后代管仓是芯片行业特有情况。但对会计收入的确认带来了挑战。无论新旧收入准则之下的控制权转移还是风险和报酬模式都是要将产品的交付给客户才能确认。让我们一起看一下案例中公司面对问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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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摘自《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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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代管商品到底是在进入代管仓库让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还是要等发货再确认收入?实际上是本问询的重点,从回复来看,主要是通过控制权转移来说明,并具体分析了四个迹象进行判断。当然,回复一样说越通用的商品就越不能满足收入确认的迹象。后续还有一系列的延伸问题,比如同一客户有二种方式确认收入,代管商品和发货确认等等,这是第一轮问询第二轮问询一样问到此问题的一系列后续问题。公司回复了同行业公司的一些案例以及补充协议签署问题。
本案例中代管仓库的收入确认是双方对账后的次月确认收入,实际上与严格上所说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上还是存在一个时间差,可能比控制权转移要晚。
代管仓库相信是商业中一直存在的一种双方共赢的实务。一方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备货,但没有仓库条件或者其他特殊要求需要暂放在厂商仓库。当然,还有复杂的委托代工商业模式,比如苹果公司对供应链的管理,就会产生特殊的公司处理方式。
“Vendor non-trade receivables:供应商非贸易应收款项。这些款项通常是供应商在供货单所列项目之外所支付的、将支付给第三方款项。这类账目不以本公司出具发票来收取,而列入流动资产账户并且通常会在一年之内支付给第三方。比如,某产品生产厂家替自己的零件供应商从第三方购入原材料,零件供应商为此原材料所支付到账的相关费用。由于这笔款项将在一定时间内支付给第三方,因此不应列入正常的贸易应收账户。”
苹果公司就用了美国准则下的一个“Vendor non-trade receivables:供应商非贸易应收款项。”来控制供应链中自己的物料商,不直接付款给代工厂采购关键物料,物料就会产生与本案例一样的情况,会委托代工厂加工。
当然,实务中会产生对此部分物料管理的难题。存放在其他人手上的商品如何管控是一门技术更加是一门艺术。
总之,会计上对控制权转移的规定看上去非常清楚,但具体落地到企业的商业实务中,就会存在多种不同的选择,产生各种各样的商业模式和实践。比如苹果的“Vendor non-trade receivables:供应商非贸易应收款项。”背后的存货实物就从报表中消失,存在于会计报表之外,需要有一个专门的系统对此进行管理。款项的支付余额与存货的余额之间一定还会存在差异,如何管理就是一个问题。财报之外的管理才能真正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