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政策来了,可否增加个税子女扣除到年6万?
三孩生育政策来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到要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
那么目前都有哪些税收政策支持?其实很有限。
1、个人所得税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也就是说,每个满三岁的子女父母一起每年最多定额扣除1.2万。对应优惠的个税即使适用45%税率,也仅仅是0.54万。如果工资不高,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左右的,最多也就享受2400块钱左右优惠。
这个优惠,我想作为父母们只能说……
个税优惠最给力的是给外籍个人的,虽然这个政策2021年底到期。
国税发【1997】54号及财税【2004】29号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这个优惠没有金额限制,只要合理即可。子女教育的花费无疑是养娃最大的一块花销了,民办私立学校等费用如果也可以扣除,也是一笔不小的优惠。
2、其他税优惠
没看到其他对养育子女的税收优惠了。
增值税上倒是有对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不过在鼓励生育的大背景下,以后是不是会改变了?比如有人建议:
另外,上海试点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也就是说,孩子多的话新购房子大点可以省点税。
我们的建议:
《税务研究》2021年第2期有篇文章写的很好,读者可以看看德国、法国、奥地利的儿童税收优惠政策。
“家庭化”政策模式下儿童税收优惠政策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比如香港的子女免税额也是相当给力。每人每年达12万。
鉴于现在养育子女越来越高的费用,建议修改目前个税法对子女教育费的规定,直接定为子女免税额,至于标准,建议力度大一些,比如每人每年6万,甚至12万。
此外,其他税收政策上,比如以后要试点的个人住房房产税估计会考虑人数问题,不过,前提是,买得起这么大的房子么?
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