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KPI ⑧资产负债率
指标定义
金三的税务KPI中第八个是资产负债率(Debt to Asset Ratio) 。
定义:资产负债率又称举债经营比率,是用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的指标,通过将企业的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相比较得出,反映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属于负债比率。
公式: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分子、分母的数据均取自资产负债表。
指标意义
这个指标是期末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也就是负债总额占据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关系。资产负债率反映在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筹资的,也可以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资产负债率这个指标反映借入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也被称为举债经营比率。
如果资产负债比率达到100%或超过100%说明公司已经没有净资产或资不抵债。
以债权人的眼光来看,他们最关心的是各种融资方式安全程度以及是否能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等。如果股东提供的资本与企业资产总额相比,只占较小的比例,则企业的风险主要由债权人负担,这对债权人来讲是不利的。因此,债权人希望资产负债率越低越好,企业偿债有保证,融给企业的资金不会有太大的风险。
从投资者的立场看,投资者所关心的是全部资本利润率是否超过借入资本的利率,即借入资金的利息率。假使全部资本利润率超过利息率,投资人所得到的利润就会加大,如果相反,运用全部资本利润率低于借入资金利息率,投资人所得到的利润就会减少,则对投资人不利。因为借入资本的多余的利息要用投资人所得的利润份额来弥补,因此在全部资本利润率高于借入资本利息的前提下,投资人希望资产负债率越高越好,否则反之。
从经营者的立场看,如果举债数额很大,超出债权人的心理承受程度,企业就融不到资金。借入资金越大(当然不是盲目的借款),越是显得企业活力充沛。因此,经营者希望资产负债率稍高些,通过举债经营,扩大生产规模,开拓市场,增强企业活力,获取较高的利润。
金三的KPI评价逻辑
从我拿到的材料来看金三系统对资产负债率的评估模式(参下图)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收益率大于3的,给予「0」分;
*小于1.5的,给予「100」分;
*两者之间的,按比例计算,计算公式100÷3×(3?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的公式是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5代表负债是资产的1.5倍,低于1.5倍就给100分?而商数为3就代表负债是资产的3倍,才给0分?
为这个公式,我仔细检查了几百个企业的数据,确实没错,但这样更让我陷入无法自拔的「自我怀疑」,到底这份材料有错,这个金三有误,还是我不正常?
在某市的3302样本中,负债额为资产额的3倍的有34家得0分,占比1.03%;1.5~3倍的有51家,而低于1.5倍的有3217家得分100,占比97.43%;这些得到100分的3217家中,我突发奇想的筛选出没有负债的有261家,而资产总额为负导致资产负债率为负数的有119家,最后统计出的数据如上图。
这样的评分,个人感觉就是「送分题」,但凡稍微正常一点的企业,都可以轻松的拿到100分。
这么矛盾的评分,让我不禁想看看国资委对国营企业的评分标准值,查询后得出如下表,从表中可以看出标准值还是比较「正常」一点。
那么代表金三对资产负债率的评分就是要找出「异常」,只是稍微懂一点统计学的人都知道,异常值是最高与最低都是异常,就财务人员的眼光看资产负债率来说,大于1或小于0都是异常,只是金三的核算公式中没有针对资产为负值的企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