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宇科技固定资产费用化与成本化的难题
12月31日,上交所受理了柔宇科技的上市申请。对柔宇科技一直以来的就存在很大的争议,到底是投资者看好的科技独角兽还烧钱的吞金兽?一直以来是投资界的难解之题,相信随上市申请公开的招股说明书让所有对此有兴趣的人可以透过公开的信息从投资机构的视角一起来作出自己的判断。当然,基于个人的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只从财务报表解决对其进行一点小小的分析。
柔宇科技的审计报告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作为了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是固定资产2019年底高达43.98亿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57.49%。这在实务中还有不多见的,特别是科创性企业一般是轻资产公司为多,以人力投入为主。资产代表的一家企业的核心能力,当一家企业投入一半以上资产在固定资产上,就基本上是一家重资产公司,一般传统的制造业需要投入大量的重资产先建工厂。
折旧入成本还是费用?是管理费用还是研发费用?量产前和量产后如何处理的?费用和成本如何区分?柔宇科技还是个不错的案例。
从折旧结果来看,设备大多数用于研发了,入了研发费用。公司累计折旧为51238.02万元。其中研发费用折旧和摊销2017年到2020年6月底为27368.29万元占合计折旧费用的52.16%,管理费用折旧和摊销2017年到2020年6月底为9076.24万元占合计折旧费用的17.30%,销售费用折旧和摊销可以忽略不计为208.47万元占0.4%。假设营业成本中的制造费用大多数为折旧和摊销费用为15814.98万元占30.14%,存货中的折旧和摊销忽略不计。
总之,从综合以上来信息来看,个人认为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入费用还是成本以及具体是三项费用中的哪一项还是需要加一步的说明区别的依据以及标准。从公司的毛利来看,在收入是否达到产线的量产标准是正常生产还是未达产还是存在说不透的地方的。中国会计准则在此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是存在不足的。
按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
这就与IAS 2.13之间产生了准则差异。IAS 2.13规定,生产过程中固定制造费用应当基于生产设备的正常产能(Normal capacity)进行分摊。如果产能利用率低或者设备闲置,使得有部分固定制造费用未被分摊,则该部分未被分摊的固定制造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通常是营业成本,st of sales)。
所谓正常产能,是指在考虑了定期维护而导致的产能损失的正常情况下,可以预期的几个期间或季节的平均产量。通常来说,实际产量如果与正常产能相近,可以被视为正常产能并被用作分摊固定制造费用的基础。这一原则的提出,使得在产量很少或设备闲置时,不会增加单位存货中分摊的固定制造费用,从而虚高存货成本,而在产量很高时,单位存货中分摊的固定制造费用下降,亦使得这些存货的成本不会超过正常产能下生产的存货成本。
摘自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差异——存货》
以上就很好的用会计语言分清了,正常产能和非正常产能,可以为投资者对此公司的关键问题取得答案,是否公司已经能进行量产,并且什么时间达能了正常产能,到底是销售产生了瓶颈还是技术不成熟产生了问题。简单按现有财务结果是可能会产生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