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有点善
农夫山泉上市成功后,因为资本市场对消费股的追捧,一度让实控人钟睒睒的身价成为短时的中国首富,成为了媒体的焦点。出于财务职业的习惯,看了一下农夫的财报,从纯财税的角度来看一下农夫山泉是否有点善。
摘自《农夫上市审计报告》
按以下资料理出下表:
按农夫的股权结构来看上市前个人股东占30.42%公司股东占69.58%。按税法规定企业分红给个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的缴纳一般有公司代扣代缴或者是个人股东自行缴纳。就是说农夫的上市前的2017-2019年的巨额近103亿的现金股利分配,个人股东需要缴纳约6.28亿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控制人钟睒睒需要缴纳约3.69亿。
交纳如此巨额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农夫山泉有点善的一种实际的行动,是第一点善.
二、公司于2018年及2019年向杭州西湖区钟子逸教育基金会(实际控制人钟睒睒控制)进行了二次3.6亿的捐款合计7.2亿元。
捐款7.2亿办教育应该是农夫山泉有点善的另一种实际的行动,是第二点善.
三、有一点小疑问?
农夫的分红实控人个税与捐赠这二件事是否有关联?
金额都差不多是3.6亿,时间线基本接近,都在2018年2019年。当然,可能只是一起偶然无关联的事件或者巧合,我们当然希望以下7.2亿善款用于教育事业。
杭州西湖区钟子逸教育基金会业务范围
农夫还有近77.99亿的分红已宣布等待后续实际分红。
摘自《农夫上市审计报告》
总之,从以上农夫的分红案例来看,在中国税法中个人股东从公司税前盈利中取的分红的税负要高达40%,每100元的投资居民企业的税前利润先要交25元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分红再交15元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只取得60元。所以,个人股东是否选择通过分红来取得投资收益是存在筹划空间的。当然,从以上案例中公司上市过程就可以看出,上市前存在大量未分配利润的公司就会面对如何处理前期股东的未分配利润问题,以平衡好上市后新旧股东之间的利益问题,通常的处理方案都是需要分红或者转成资本,就会产生案例中的税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