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公司信息披露的三点思考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茅台的财务公司2020年上半年为公司16.81亿的利息收入同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31万元,但信用减值损失达到了7493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521万元,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进一步查了一下半年发生附注说明是财务公司存放同业、发放贷款及同业拆借计提的减值引起的,但还需要查一下具体是因为上述的哪项引起的减值计提。
进一步查了发生是2020年第二季度茅台财务公司新贷给控股股东茅台集团30亿元的信用贷款引起的新增贷款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以上引发了笔者的三点思考:
其一、关联方的贷款是否需要计提减值。集团财务公司发放给关联方的贷款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特别是如控股股东茅台集团这样的信用明显不太可能出现问题的公司的新增贷款。
其二、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需要更加规范透明。对于茅台财务公司发放给关联方的贷款是否需要通过上市公司事前的公告计入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批流程中。查询公司的关联交易审批公告中只是有一个年度日常交易的额度,并没有包含关联方的贷款和资金的存放等财务公司涉及的事项的审批。
其三、对于上市公司中含有财务公司的会计报表的披露和列报是否应该更加规范化,将财务公司单独披露出金融公司的关键信息。
总之,对于投资者等外部信息的使用者对于上市公司中有财务公司等金融业务的复杂金融业务的公司需要更加多的从信息披露的角度进行细化,才能让投资者更好的获取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
(以上分析不针对任何企业或者个人。只是用于个人财务分析的学习之用的一点个人看法,如用于其他用途后果自负,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