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虚开发票的疏与堵
近期新闻山东警方破获特大虚开发票案涉案价值超300亿元,在税务系统上马了金税三期这样先进武器的今天,为什么还是不时出现虚开发票的大案呢?原来在增值税刚开始实行时,就出现了特大的地区性的虚开大案,后续朱总理的直接过问下出台了一系统的包括刑法在内的高压线式的应对措施,还上线了金税工程对发票进行了防伪的技术性管控,但虚开发票从没有消失过,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个人认为至少有三方面的原因:
其一、企业经营中增值税的税负太重。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实务中二头被压,不论是客户还是供应商都被压,客户要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又在没有付清全款时不开具发票或者要求开票开税点等方式,让企业的利润在增值税的二头压力下基本就无利可图,在此压力下就产生了虚开发票的市场,可以从市场上以低价买入合格的方法,一方面可以用于企业增值税上的抵扣(一般企业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服务6%),另一方面可以用于企业所得税的抵扣(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为25%)。
其二、增值税税务抵扣链条不完整。现在个人消费的增值税实际上税务局是不掌握的,大量企业通过个人销售不入账产生了多余的进项余额,在利益驱动下就会产生专门收集合清洗进项的市场,来进行进项余额的盈利交易。
其三、大量销售提成等劳务或者工资薪金费用需要从个人所得税的高税率转化为降低成本后的企业商业模式可以接受的税负水平的支出。此类主要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支出,比如业务招待用的餐费等需要取得发票。
综合以上三方面的原因,实际上还是需要从源头上来解决此问题,主要还是要将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化,对于个人一样可以出台政策运用技术来让具获取增值税发票。近期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后,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后,如何让企业开票获取商业利益,比如个人发票有奖等都是解决的方案,或者是可以个人获取发票可以年底抵减一点个人所得税等手法,都可能有利于通过市场化的手法让虚开发票无法进行。
当然,还有堵的方案实务中税务机关已经运用到极致了,相信有案例很多,无论是通过大案要案的打击还是通过金三的比对企业自查式的进项转出等等。相信只有通过疏堵并重的方法才能更加好的让市场上虚开发票的商业模式无利可图才会是最有利于正常商业市场各方的最优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