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损益表改进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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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损益表是否应该进行改革还是可以讨论的。
中国会计准则下的损益表存在与业务口径不一致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运用了所谓的价外税的价税分离的方法,在企业的收入和成本就进行了剔除。原来的会计报表中还会补充一个应交税金明细表特别是增值税明细表进行补充,让报表使用者可以看到具体的增值税的情况。
在会计实务中一直有业务方的领导对此进行质疑,为什么明明自己为企业带来了业绩收入但被会计一算就少了一块,并且现金回款是实实在在的,直于税金的问题一样是财务应该去解决的。在计算提成或者业绩时对此的意见是最大的。个人认为损益表是否应该进行改革还是可以讨论的。
实务中对于损益表的意见实际上反应了会计报表无法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或者说税法的影响力大于报表其他利益相关者,产生了二套账等问题,实务需要运用于企业经营的损益表(不剔除增值税的收入成本),但增值税价外税的税制让纳税人意识到所有的收入和成本的增值税都是与国家税务局的债权和债务关系,从会计报表上就需要按此只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反应,损益表中企业的收入成本以及费用中的增值税都给予了剔除。
所以,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业务重要还是税法统计重要?按现在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有用论来看,实际上还是应该回到会计的本源上来,让业务看得懂的会计语言才是好的会计报表。
源于以上,还是希望会计准则对损益表进行改革,让增值税回到税金成本科目中,收入、成本、费用还原来业务天然的口径不剔除增值税。具体的处理方法,在税金及附加中将增值税税负计入损益,其他损益项目(收入、成本、费用等不剔除增值税),对企业净利润没有影响。对于税务局的需要可以运用新增应交税金增值税报表进行处理。只需要对会计准则中应交税费下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