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从捐赠看如何制定财务制度

左岸金戈 / 2020-02-25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公益性捐赠
  • 财务制度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在此全面防控疫情时刻,某某某会又上热搜了,且受到了大家的质疑。韩红说:“某某某会活该,我们一包方便面可以公示”。如果以笔者文章标题来看,肯定不是说某会缺乏制度。我们缺的是落地的制度,一丝不苟的执行,对人民真挚的感情。

    做慈善公益是一个很专业的工作,中国各个公益组织在团队上仍需要大量骨干和专业力量。小到一个企业都需要对建立公益的专业性,假设某老板宅在家里看微博和公众号,看的心潮澎湃,于是通过自己账号任性转了10万给某微信公号组织的个人捐赠。转头给公司财务说:“我这边捐赠了10万,你看到时给我处理一下”。财务说:“你这个不行,啥都没有还是以你个人名义捐赠,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让税前扣除。” 老板心想怎么做好事税法还这么对待?笔者想这不能怪税法,税法该有温度有温度,该严格就必须严格,因为税法总的有个原则。比如防止类似莆田系定向捐赠(虽然还在调查中)的问题,或者某些企业通过捐赠来做所谓筹划。

    那么企业要做好捐赠,第一是需要一个落地的制度,一般来说很少企业会单独制定这个制度,当然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除外,你看不少上市近期都会对外披露对外捐赠的公告。而一般的企业则认为这个捐赠很少发生,一则没必要单独制定一个制度,二则大家都是善良的人,此时也没必要去防谁。笔者试图以捐赠 为引子,看看财务制度的制定相关的事情。

    第一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捐赠物资: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捐赠对象:

    1: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需要捐助的个人。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2:与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二章 对外捐赠、赠送的原则

    一、必须经过内部审批程序以后,才可以对外进行捐赠和赠送。

    二、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赠送、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不能对外赠送、捐赠。

    第三章 机构与职责

    这部分是根据责权利,进行职责设定和管控。除了确定各个部门要做什么外,还需要具体这些事项的清单,以及如果用表单落地下来。比如站在财务角度,这个业务对会计、税务、财务管控等各方面需要做什么,需要什么资料都需要细化。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赠送、捐赠的账务处理及税务申报,会签相关部门的赠送、捐赠请示。

    公司其他部门:负责提出对外赠送、捐赠需求及内部请示,办理赠送、捐赠物交接手续,组织提供符合财务核销要求的收据、发票以及其他文件、资料。

    第四章 对外赠送、捐赠的内部管理要求

    一)对外捐赠

    一、事前审批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部门)、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赠财产交接程序等。经办部门须将请示报告交由财务管理部等部门进行会签后,经相关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如果是上市公司对外捐赠要有严格的程序,比如以下复制某上市公司对外捐赠制度中涉及审批的部分内容。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A:公司对外捐赠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B: 对外捐赠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核算周期,根据捐赠金额大小分级审批。对外捐赠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捐赠,其中,实物资产按捐赠时的账面净值等比例折算为金额计算。公司对外捐赠审批程序如下:

    (一) 单笔捐赠金额且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 (含)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

    (二) 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 ,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 (含)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三) 单笔捐赠金额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 的,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四) 在履行前述(二)、(三)项所规定程序时,如会计年度内之前的捐

    赠已经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二、事后核销

    1:资料方面

    A: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证明材料;

    B:由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出具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虽然税务上对此没有规定,但是在税务风险管理考虑,需要对这些资料准备)

    2:税务方面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规定按照文件【财税〔2018〕15号: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执行。

    B:每年度国家层面捐赠扣除资格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和201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9号)

    C:各地方每年捐赠扣除资格

    以深圳举例: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公示深圳市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

    D:其他特殊规定。

    比如大概率对于防控肺炎疫情的捐赠,企业所得税方面,应该后续会单独制定政策,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二)对外赠送

    对于不符合捐赠条件的,不符合税法上捐赠的,需要按照对外赠送进行管控、会计核算、税务处理。

    企业为宣传企业形象、推介企业产品发生赠送的,应当按照宣传推广费进行管理。

    一、事前审批。

    审批程序同对外捐赠。

    二、事后核销。

    1:经办部门核销实际发生的对外赠送支出时,应当提供批复后的请示报告(含财务管理部门意见等)及财产转移证明等(若为外购商品,须提供正规发票)。

    1:价值确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视同销售情形,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计缴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

    第五章 对外赠送、捐赠的会计处理

    在财务管控角度,制定一项制度除了需要考虑以上财务管理,还需要考虑财务核算、税务管控等方面。当然如果这些事项有在企业会计核算指南中单独明示,相关制度也可不提及。以下只是简单举例经济业务,没有分业态列示,如果详细了解会计处理,可见笔者早几天之前文章。

    疫情之下,税会之间。

    疫情期间企业停工损失财税处理探析

    企业“无偿”提供防疫货物和服务的财税探析

    一)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

    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经办部门提供的附件(见上),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现金/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为捐赠而产生的运输、保管等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处。

    二) 对外赠送的会计处理

    一、外购商品

    对外赠送外购商品时,按照宣传推广费进行管理。经办部门应提供批复的请示、发票、资产转移证明等,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宣传推广费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自有商品

    对外赠送自有商品时,按照样品赠送进行管理。经办部门应提供批复的请示、资产转移证明等,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备注:如果就是免费对公众赠送,也不是以上的宣传推广,也不是什么样品费,则计入营业外支出。 

    三)捐赠、赠送所涉及的存货处理

    1:总部使用总部存货直接对外捐赠、赠送时,由总部商务执行办理存货相关处理。

    2:总部使用总部分配给分公司的存货对外捐赠、赠送时,由分公司将存货先退回总部,然后由总部商务执行办理存货相关处理。

    3:分公司使用自采存货通过总部对外捐赠、赠送时,由分公司商务执行办理视同销售账务处理及存货相关处理,并将分公司的销售发票交总部相关部门办理总部捐赠、赠送账务处理及相关手续。

    第六章 捐赠监督

    按照PDCA循环理论,事情必须有计划、实施、控制、总结。那么一项制度出来,必须有内部考核和业绩考量,否则制度成为纸面文章,没有落地执行和事后反馈,也就是表面文章了。

    一: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对外捐赠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经办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本制度和公司内部议事规范执行,禁止随意对外捐赠行为。

    二:未执行本制度规定而擅自进行捐赠,或者以权谋私、转移资产等违法违纪的捐赠,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降薪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
    • 左岸金戈 职业数豆师,修炼数豆技能,成为数豆职人。 微信公众号:数豆职人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