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奖计税,你只需要知道这3条就够了(2020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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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Lawping总结后,记住这三条就可以了:
1、年终奖金额大于66万以上税负会高于45%,因此,大于66万的年终奖部分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即可。
2、避免多发一元的税负陷阱和获得最高税后收入的方式是用excel或网上现成的计算器选取最佳拆分比例即可。
3、结合个税汇缴新政,2019年单独计算年终奖的,可汇缴时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是否要这么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财税〔2018〕164号文,明确了全年一次性奖金(以下简称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纳税人若在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结合2020年新政,Lawping总结了关于年终奖计税的三个主要问题。
1、年终奖金额大于66万以上税负会高于45%,因此,大于66万的年终奖部分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即可。
以下这张图是按上海社保标准以及每月扣除2000元专项附加的前提下测算的,结论就是年度税前总收入高于200万(估计的临界点)的,直接拆分66万作为年终奖计税即可达到综合税负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