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学习总结(三)
八、通过简单案例说明两种方法下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过程
例:甲集团公司的母公司为甲公司,乙公司为其子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税率25%,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自然人李四以货币资金投资设立甲公司,实收资本500万元。
2.甲公司以货币资金100万元投资成立乙公司。
3.甲公司从A公司购入库存商品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17万元,已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
4.甲公司销售库存商品给乙公司,存货成本50万元,销售价款6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10.2万元,价款合计70.2万元尚未收到。
5.计算得出应交企业所得税(60-50)*25%=2.5万元。
乙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甲公司以货币资金100万元投资成立乙公司。
2.从甲公司购入存货70.2万元,款项尚未支付。
3.乙公司将库存商品全部销售给B公司,销售价款8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13.6万元,款项已收到。
4.计算得出应交企业所得税(80-60)*25%=5万元。
5.计算得出应交增值税(13.6-10.2)=3.4万元。
6.根据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1.5万元。
上述经济业务中,甲公司的2、3事项,乙公司的1、2事项,为内部交易事项,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予以考虑抵销。
合并抵销前母子公司报表如下:
第一种方法:
经分析:本项目中仅涉及两笔内部交易,内部事项(2)不涉及实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因此需要在合并现金流量表抵销的事项为内部事项(1)。
所作抵销分录为:
借:投资支付的现金100
贷: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
用单体——合并——抵销的过程见下表,附表直接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项目填列:
方法2:将合并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视同为单体报表,通过分析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
调整分录1:
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6
贷:营业收入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3.6
调整分录2:
借:营业成本 50
存货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17
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7
调整分录3:
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
贷:实收资本 500
调整分录4:计提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 7.5
贷:应交税费 7.5
调整分录5:计提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 2.25
贷:盈余公积 2.25
根据上述调整分录,编制现金流量表如下:
总结:
1.无论是单体现流表还是合并现流表,如果采用同一种方法来编制,结果应该是一致的。实务中,一般单体现流表都是用工作底稿法,通过编制调整分录来编制。如果合并现流表采用第二种方法来编制,也是通过编制调整分录的方法编制,和第一种方法的结果应该基本一致。
2.如果集团内子公司数量较多,涉及的经济业务比较复杂,采用第一种方法编制,相对更为准确,但也对编制人员的业务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第一种方法要求编制人员对各子公司的编制均能口径一致,对各内部经济业务事项统计也较为完整,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各子公司的单体现金流量表。第二种方法比较而言,会显得略为粗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