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融创与万达的交易,六百亿是怎么算出来的

康愉子 / 2017-07-13
文字 正常
  • 标签:
  • 财经视野
  • 并购重组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任何估值方法最后都会败给市场。 关于价格,其实最后并不是财务数字说了算,而是市场说了算,比如去年的滴滴,比如今年的共享单车,找到理性的逻辑并不容易。 融创和万达的交易同样如此,600亿,只有时间才能检验值不值,甚至可能连时间都无法检验。

    融创和万达的交易, 大概是会被资本市场记录下来的一个重要事件。几乎没有任何征兆,孙先生与王老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公布双方达成交易意向,交易总金额高达600多亿。到今天,该消息持续发酵,具体付款细节也以被披露,也有越来越多的文章在分析交易背后的原因。

    600亿,财务人用计算器大概也不那么容易算出来,不知道后边有多少个零需要被四舍五入。那么,资本市场类似的大宗交易,具体是如何定价的?王老爷子用怎样的逻辑得出600多亿这个数字?

    并购重组的定价方式,常用的也就是:清算价值法市盈率法和净现金流折现法。其中清算价值法更多用在破产企业或者是等待清理处置的企业。简单说,就是为企业的所有资产评估一个价格,实际评估时,其实又会应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等评估方法。市盈率法则是用市盈率来估计企业价值,通常会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净现金流折现法计算最复杂,理论上来说,这是最能真实反映企业价值的估值方式,也是最保守的方式。净现金流折现法通常基于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或者收益的预测。 常常是先有假设条件,然后基于条件得到数字,通常,会区分最保守的状况、最乐观的状况以及平均值。但是,只要是说预测,其实就很难保证到底有多少准确度。

    所以事实上,资本市场所发生的交易,财务顾问所提供的估值通常只是参考依据之一,如果有同行业收购案例,或者会是更重要的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值也是重要的对标依据。最终的价格肯定是双方谈判能力的反应。双方待价而沽,最后得到双方都满意的一个价位。比如滴滴和摩拜,多轮融资后,市值已经是庞然大物,你说它有逻辑可言?有财务数据可依?难说。它们唯一仰仗的是对未来市场规模的预期,是对创新的盈利模式所能带来的改变的预期。是不是泡沫,谁知道呢?

    理论始终是理论,估值在并购重组中是战术层面的方法,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战术层面的操作和方法而是战略层面双方的决定和选择。像融创和万达的这类大宗交易,万达表达出来的信息是要降低负债率,向轻资产结构转型,然后顺利上市,简单说就是想做一本万利的生意,酒店和大量在建项目就有点鸡肋的味道了;而融创想实现转型,需要借助酒店和文旅项目提高房地产的附加值,需要借助并购实现增长,所以才可能一拍即合。怎么看,这宗交易都不像是经过了长时间深思熟虑后的选择,说双方果断也好,说背后有不为人知的推力也罢,可以猜测的是,交易背后的所谓尽职调查或许只是开始或许还在路上,600多亿,或许仅是双方都满意的一个数字而已。

    同样的数字,还有微软收购领英,以超高溢价完成收购,虽然背后有投行推波助澜作用,也可能有对标facebook日本的Recruit,但最核心的原因还是微软转型的尝试和需求。

    再专业的财务顾问团队所提供能的估值数字,也只是基于战略需要之后的参考,而不是唯一判断标准,所以,财务数字的意义有时真不是那么好评价到底有多少价值,大概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你说呢?

    康愉子

    作者
    • 康愉子 ERP项目经理、SAP财务顾问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