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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离婚”涉及的税务师相关法律的五个考点

JACOB / 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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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师
  • 税务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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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把精力和时间用某影视明星与妻子离婚在这场与你毛关系没有的撕X大战上,不如看看这些考点你都记得住吗?

    【题注】某影视明星深夜发声明要与妻子离婚,并解除其经济人职务,刷爆整个朋友圈,也让你牵肠挂肚。把精力和时间用在这场与你毛关系没有的撕X大战上,不如看看这些考点你都记得住吗?(文章后附全部民商法考点思维导图)

    一、民法调整的对象P116、P125

    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婚姻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人身关系。围绕这个关系,产生了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另外,声明中的指责和媒体的报道还涉及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这就属于人格权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财产权问题,听说当事人有房、有车、有股,房子涉及不动产物权,车子涉及特殊动产物权,另外,还应该知道股权属于社员权。注意,人格权与身份权是不能转让,但受侵害时能用财产手段救济。

    二、物权之共有P151

    共有是一种所有权特殊形态,不违背一物一权原则,是一个所有权多个主体分享。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前题是存在共同关系。婚姻关系就是一种典型的共同关系,所以两个当事人享有的物权一般为共同共有。那么,共同共有的效力你知道吗?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呢?不知道的赶紧看我讲义总结吧。

    三、合同单方解除权P184

    因为没有更多的信息,所以我姑且猜想声明中“解除经济人职务”,是指要解除经济人与艺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还记得合同解除这个考点吗?合同解除分协议除与单方解除,这个肯定不是协议解除,考试也偏爱考单方解除,咱重点看单方解除。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这个解除权可以事先约定成就条件,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按合同法规定,出现法定事由时,一方获得解除权;约定解除条件的叫约定解除,因法定事由获得解除权的叫法定解除。

    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合同解除,形成权行使期间是除斥期间,这个期间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当事人约定,如果都没有就要在对方催告后合理期限内行使,不行使的后果就是解除权消灭。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就是通知对方。那么,大家看看这个声明,猜一下,他们之间的合同是否会约定现在的情况为解除权产生的条件呢?换句话说,宝宝能不能基于约定或法定获得解除权?另外,这责声明能否被认定是在行使解除权呢?(再进一步,应该想到委托合同随时解除问题和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四、无权代理之表见代理P135

    好的,我们假设他们之间的合同解除了。可是正好有一个老外,不看微信也不看幑博,根本不知道这场狗血剧。他一门心思想让宝宝当产品代言人,而喆喆又继续代理宝宝签了一份代言合同。宝宝能撤销这份合同吗?这就得用无权代理知识了。代理权已终止,代理人(喆喆)是无权代理,本人(宝宝)没有收回授权书等,而老外不知喆喆无权,又相信了喆喆手里的授权书,这就构成了表见代理。宝宝与老外之间产生合同关系,但老外有撤销权。

    五、民诉之特殊地管辖P389

    无论因为什么,这样在网上暴出别人隐私,很可能构成网络侵权,前几年侵权责任法角度已经考过一次,如果再出题,可能会结合今年新增内容出题。比如民诉。今年,教材把民诉法重写了,把新的民诉解释也收了进来。民诉管辖一定会考,可考性比较高的就是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里面有个网络侵权管辖的特别规定,大家不妨注意一下。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记住这个“计算机设备等信息设备”是包括手机等移动设备的啊!网上互撕频频出现,结合生活考查的概率很高啊,大家注意注意。

    结语:先写到这里了,给大家个建议,看狗血剧的时候,也别忘结合法律知识,自己分析一下,这样记知识点印象特深。祝学习愉快!

    民商法考点思维导图

    作者
    • JACOB 法律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讲授: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辅导课程与涉税法律实务运用课程。
      QQ号:7055308
      微博:http://blog.sina.com.cn/wwwgml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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