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之更正申报表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期要结束了,这两天有一些纳税人在办税大厅更正申报表或申报年中退伙合伙人的B表。
3月27日练练处理一位第四季度退伙合伙人B表的申报,因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不会显示已办理退伙合伙人的名字,就必须到大厅申报或合伙人自行登陆WEB端申报。
练练在申报确认数据过程中,窗口办税员提醒练练,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是否确认了,如果没有确认好,合伙人本人很可能会到大厅更正报表,今天就有人到大厅更正报表,直接把减除费用、专项附加金额清零了。
导致这样的情况,是因为费用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二选一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如果会计在申报合伙人的B表时,未事先与合伙人确认,就将费用减除直接计入经营所得,导致有综合所得的合伙人就没有6万减除费用抵扣。
那么什么情况谁可以去更改申报表呢?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的会计或合伙人本人可以直接在税务大厅或WEB端更正申报表。如果合伙人有多处经营所得,必须先申报A、B表,然后再申报C表。
C表是不能直接更改的,C表是基于B表的数据汇总,只有更改了B表,而且也只能更改分配比例,否则更改其他数据,会导致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数据出现偏差。当然B表更正后,也就间接更正了C表的合计数据。
所以合伙人如果要更改申报表,一定要与合伙企业的财务沟通,否则会导致整个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的分配比例少于100%,那么合伙企业会计同时要发起更正申报表,即更改合伙人的分配比例,然后重新计算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经营所得的分配比例、费用减除、专项附加扣除,会计都要一对一与合伙人核对确认,然后以合伙人确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发起汇算清缴B表。而且B表的申报不要放到最后期限,要给合伙人申报C表预留一些时间。
限于时间关系,具体示例及推算过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