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挂所律师的综合税负核算
所谓的挂所律师(或挂所律师团队),是相对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而言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挂所律师这样的称谓。
最近练练收到律师的私信,问我能不能写关于挂所律师合伙人的税务处理(税负核算)。
实务中,所谓的挂所律师分为挂所合伙人律师、挂所提成律师。他们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不一样,挂所合伙人律师适用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挂所提成律师适用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按相关规定,只要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不管律师是否挂所,其经营所得必须申报生产经营型的个人所得税。作为挂所律师,相对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而言,是独立核算的,挂所律师可能是独立团队或独立律师,所以挂所律师也非常关注自身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及税负问题。
一、挂所律师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及个人所得税款的核算
按合伙企业相关的规定,合伙人是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所得的。
但是实务中,挂所律师合伙人实际的经营所得应该是这样核算的:挂所律师合伙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入,减去相关税费、助理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应分摊律所的租金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后的余额。
举例1、张律师为A律师事务所的挂所律师合伙人,A律师事务所为一般纳税人,并且没有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2020年张律师在A律师事务所取得含税的业务收入为106万元,其中增值税为6万元(106/1.06*6%),附加税为0.72万元(6*12%),助理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为45万元,应分摊律所的租金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为20万元,通过以下过程计算:
张律师的经营所得=106-6-0.72-45-20=34.28万元
假设张律师可以用于抵减的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为4万元,专项附加(六项)扣除为2.4万元,2020年张律师没有综合所得,通过以下过程计算:
张律师的应纳税所得额=34.28-6(减除费用)-4-2.4=21.88万元
张律师应交的个人所得税=21.88*20%(适用的税率)-1.05(速算扣除数)=3.33万元
说明:本例是按照挂所合伙人的实际收入独立核算的经营所得,目的是为了方便挂所合伙人律师了解自身真实的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实际的经营所得,并应承担的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张律师综合税负率=
(6+0.72+3.33)/100*100%=10.05%
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提成律师合伙人的综合所得及个人所得税款的核算
举例2、续举例1,张律师为A律师事务所的挂所律师(视同提成律师),
张律师的综合所得=106-6-0.72-45-20=34.28万元
假设张律师可以用于抵减的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为4万元,专项附加(六项)扣除为2.4万元,2020年张律师没有其他综合所得,通过以下过程计算:
张律师的应纳税所得额=34.28-6(减除费用)-4-2.4=21.88万元
张律师应交的个人所得税=21.88*20%(适用的税率)-1.692(速算扣除数)=2.68万元
说明:本例是按照挂所律师(视同提成律师)的实际收入独立核算的综合所得,张律师平时按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次年汇算清缴。上述的计算过程目的是为了方便挂所律师了解自身真实的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实际的综合所得,并应承担的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张律师综合税负率=
(6+0.72+2.68)/100*100%=9.4%
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通过计算,并比较税率表,对于高收入的律师,选择当合伙人律师税负会更低,对于低收入的律师,选择当提成律师税负会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