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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补罚13.41亿元,为谁辛苦为谁忙?

丁潇 /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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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报酬
  • 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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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频频出现税务一查动辄10个亿,我们更应当从其它层面去分析。我们目前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是不是没有适应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是不是征管存在重大纰漏?是不是政策需要明确,不要再在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

    今天下午,朋友圈刷屏的消息是: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对这件事情,财税微波想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2021年2月11日,农历除夕日,财税微波在2021年春节拜年文曾说过一直坚持的一个观点,财税微波认为,长期来看,守法的才是成本最低的。”(详击阅读敝号拙文《财税微波向各位朋友拜年了》)

    但是,现实的问题,在被税务机关检查(稽查/调查)之前,往往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向老板汇报公司涉税问题(注意,我说的不是“风险”),

    |老板往往是这样的话,“都像你这样,公司没法经营了。这样做的公司多了,人家会计也没像你这样,人家不也啥事没有?”

    老板那态度,恨不得这样的会计“遥远有多远,你就死多远”,反正这年头招个财务会计,不要太容易!

    老板们很相信某些税筹大师的方法,操作简单粗暴,以致大错酿成。就像薇娅(黄薇)的丈夫董先生在致歉信中所说,

     

    道歉有用的话,还用“滞补罚”吗?老板们只有疼在肉上的时候,才知道劝阻他们冒险的人有多难得!

     

    财税微波想说的第二点是,我们的税法,是不是有某些要改进的地方

    我们讲“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可我们的个税法支持吗?财税微波曾经比较过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的税收负担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来,在全年所得60万元以下时,经营所得税率多处是重于综合所得的。如果再计算一下,就会发现全年所得在116.42万元以下时,经营所得税负是重于综合所得的。当然,利益于国家优惠政策,个体户全年经营所得低于100万元时,能够减半征收了。但,这毕竟不是法定的税率,也不是长久的政策,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也不能适用。

    创业者(业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承担的财产风险要比雇员大吧?可政策呢?

     

    财税微波还想说的第三点是,我们的税法,我们的税法执行环境,能否让纳税人更明白的知道该如何纳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与经营所得,怎么分得清?如何分得清?


    频频出现税务一查动辄10个亿,我们不仅对偷税者的收入吃惊,也为税收筹划者的失败感到吃惊,但我觉得我们更应当从其它层面去分析我们目前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是不是没有适应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是不是征管存在重大纰漏?是不是政策需要明确,不要再在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中让纳税人迷茫,让税务人员和税务从业者无所适从,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此段话摘自财税微波与一位朋友的对话。他是一位县级税务机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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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潇 财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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