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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销售监控设备附带安装如何开票

杨泳 / 2021-11-26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发票相关
  • 兼营行为
  • 混合销售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问】老师,购买监控设备附带安装,应该开货物类的发票吧?对方是家科技公司,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对方给我们开的发票是建筑服务*安装服务。请问对方到底应该给我们开货物发票,还是建筑服务发票?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科技公司经营范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上述规定,科技公司销售外购监控设备并附带安装,分两种情况:

    一是科技公司未分别核算监控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那么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税率。假设科技公司的主业以提供服务为主,则本项业务应按建筑服务*安装服务开票并缴纳增值税,税率为9%;假设科技公司的主业以销售货物为主,则本项业务应按货物——监控设备开票并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3%。

    因该科技公司的经营范围比较宽泛,其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照货物缴纳增值税,还是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应以上年年销售额确定划分。

    二是科技公司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监控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则应分别按监控设备和安装服务确定税率并开具发票,设备适用税率为13%,安装服务适用税率为9%。需要提醒的是,按照2018年第42号公告规定,可以将此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其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为3%。

    杨泳

    作者
    • 杨泳 双硕士研究生,留英海归,省税务学会理事,省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咨询专家团体成员,从事增值税税政管理工作20年。
      微信公众号:清茶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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