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朗克的故事,对税法学习的启示~
在《穷查理宝典》一书里面,芒格讲了一个有关普朗克的故事。
普朗克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受邀到各地做演讲,每次讲的内容基本相同,都是关于量子物理理论的。时间一久,他的司机记住了讲座的内容,已经可以背下来。
有一次,普朗克要到慕尼黑做演讲。司机说:“教授,你讲了很多次,我都可以背下来了,这次到慕尼黑让我来讲吧,您戴着我的帽子扮作司机坐在前排,怎么样?”普朗克说:“好啊。”
演讲开始后,普朗克的司机走上讲台,就量子物理理论洋洋洒洒发表了一通长篇大论,演讲得非常精彩,博得了台下一片掌声。演讲快要结束时,后排有个物理学教授站了起来,提了一个问题。这下可麻烦了,普朗克的司机根本不知道如何回答。好在普朗克的司机也很聪明,他说:“哇,我真没想到,在慕尼黑科学这么发达的城市还会有人提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想请我的司机来回答这个问题。” 此时普朗克走上了讲台。
芒格讲这个故事并不是为了炫耀司机的机敏,而是为了要说明什么是真正的知识。
芒格说,我认为这个世界的知识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普朗克知识,它属于那种真正懂的人。他们付出了努力,他们拥有那种能力。
另一种是司机知识。他们只是掌握了鹦鹉学舌的技巧,但其实他们拥有的是伪装成真实知识的司机知识。
普朗克知识与司机知识的不同在于,普朗克知识是真正地理解一个知识,而不是知识的表面,这种知识可以解决问题。
————————
【晶晶亮读后感】
除上述故事中,将掌握知识的人分成两类,我有另一个思路。
这两种知识分类也可以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学习阶段。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实践,都是不断地从“司机知识”到“普朗克知识”。
在学校阶段,在考证时期,其实学到的是“司机知识”,也就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工作实践的时候,才能慢慢把从“司机知识”转向“普朗克知识”。
我曾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感到困惑,为什么即使各类税法考试都通过了,但遇到很多实务问题,还是有两眼一抹黑,无从下手的感觉。政策文件的规定,和实务中的情形,并不完全一样,如何理解?怎么适用?
这个过程的转变是缓慢而痛苦的,在不断的学习-实践-再学习的过程中,初期所学到的表面知识,才一步步转化成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真正的知识。每一个知识点的转化,都需要有实战的淬炼和时间的加成,所以即使从税多年,依然能深切体会到自己所知有限,未知辽阔。
好在目前心态平和,即便税海无涯,进一分有一分的欢喜,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