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意识哪家强?税务总局挑大梁!
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24号规定的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是否会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没有文件明确。
那么,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如何开具发票,就是很让人纠结的问题。
早早就有消息传出,政策继续执行,纳税人开票可以暂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办理。但是,没有正式的文件发布,基层税务机关也不能给纳税人一个明确的回答,让人心里很没底。
今天,**网站发布消息,实锤啦!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
增值税发票系统服务商百旺公司发布消息称,“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V2.0.41 210102.2(票字)
注:本版本为“票”字版本。新增功能:1、自2021年1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暂继续执行。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发票选择征收率,暂继续照此执行。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与众多批评税务总局办理此次优惠政策不及时的声音不同,财税微波这次要表扬税务总局。
|这体现了税力总局的担当精神。
是全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
大家想啊,按税务总局的法定职能,减免税不是税务总局能决定的。就是财政部,也决定不了。
但是,纳税人又有开票的需要。为了减少纳税人的麻烦,在文件被批准公布之前,税务总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允许增值税开票系统服务商在系统弹出提示,告诉纳税人可以暂继续开1%的发票。
大家想啊,如果没有税务总局的暗示(明示、提示、要求),百旺公司 敢这样做?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们不敢。
所以说,这次,税务总局不但不应该被批评,更应该受表扬。这是多么有“担当”精神的行动啊。
财税微波赞曰:“担当”意识哪家强?税务总局挑大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