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财务人员必须抓紧做的九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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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全年的税前扣除凭证是否已取得,如还有未取得的请抓紧时间补开;
第一件事:
核查全年的税前扣除凭证是否已取得,如还有未取得的请抓紧时间补开;
第二件事:
核查全年的税前扣除凭证是否符合2018年28号公告等文件规定,如不合规请抓紧时间换开或企业破产等要准备齐全相应的必备资料;
第三件事:
核查企业是否还有已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或纳税申报的情形,如有请抓紧时间做好开票工作或纳税申报准备工作;
第四件事:
核查企业是否有适用优惠政策而适用错误的情形或者企业已不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请抓紧整改使之符合相关规定或停止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件事:
核查企业是否有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未按照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2021年1月份申报期要做好上年清算工作;
第六件事:
核查企业的应付款项是否确实无法支付,根据税法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其他收入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七件事:
核查企业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的相关事项要进行调账处理,正确的账务处理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前提条件。
第八件事:
核查企业是否按相应的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错误可能给企业埋下一颗雷,什么时候暴雷就不一定了;
第九件事:
特定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但企业被税务机关或环保部门处罚后是否影响了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条件,如不该享受后仍然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