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茶税语"实务问答
1. 我们是蛋糕生产企业,鸡蛋供应商在三月份给我们供的鸡蛋,我们四月份给他们结账,结账时,一家是三月份开的发票,一家是四月份开的发票,四月份是9+1的税,那三月份他开的票应该是10+1还是10+2啊,我们现在有点蒙了?
答: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2.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 3%征收率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老师,这句话怎么理解?
答:假如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元,其中,票面金额为100元,税额为3元,则按照票面金额100元乘以9%计算抵扣,抵扣的税额为9元,而不是票面注明的税额3元。
3.我公司从5月1日起为一般纳税人,请问如果是5月份取得4月份所属期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吗?比如供应商5月份时开了安保服务费发票给我公司,但是这个安保服务费发生在4月份,这样也不可以抵扣吗?
答: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其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应税行为,即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文件规定情形除外。5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4. 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同时做简易计税项目及一般计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可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我公司是家居旗舰店,主营收入是收取商户租金及管理费,因是商场,一年会采购几批抽纸及卷纸放在公共区域供商户、顾客及员工使用,采购卷纸及抽纸是否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所得税税前是否可以扣除?
答: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
6.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按差额后的金额月度小于10万免增值税,那么记账时的收入是按差额前的还是差额后的金额呢?也就是填写利润表和企业所得税表中的营业收入是填写差额前的还是差额后的呢?
答: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劳务派遣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选择差额征税,但会计上应以差额前的金额作为收入确认,所得税收入同样以差额前的金额作为收入,差额扣除部分凭有效票据作为成本。
7. 企业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或是亏损银行都要给企业开具发票是吗?
答:纳税人投资资管产品,若投资协议明确保本的,其收益应按投资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依照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若投资协议明确不保本的,其收益不征增值税,不可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