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付款项隐藏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在实务工作中,企业预付款项体现的是企业预付给其他公司的货款或者是其他服务的款项,那么如果预付账款在期末有余额会产生哪些涉税问题呢?
今天老师就给大家讲一讲企业预付款项隐藏的涉税风险的问题。
首先预付账款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那在何种情况下预付账款会出现问题呢?
这就需要分析预付款项的性质了,对于企业来讲,预付款项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而是在营改增后才会出现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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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的无偿借款放在其他应收款,很明显就是其他企业的借款。
但是在实务中很多企业会利用预付账款的科目来隐瞒借款。
将借款放到预付账款里,这样从资产负债表上根本看不出该笔款项是属于借款,也就避免了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问题。
但是这种情况在实际稽查时就会被发现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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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企业预付了某些货款或者是其他服务的款项,该预付款最终是需要获得相应的货物服务或者资产的。
但是如果该预付账款长期挂账,最终没有获得任何东西,这明显是有异常的。
那么通过资产负债表几期的比对发现了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现象,这时就需要考虑该预付账款的真实性。
还有一个疑点是企业把款项无偿借给其他企业时,借出款项的企业肯定是要借给与之有关联的企业,借给无关的企业是不合常理的。
当把借款放到预付账款里,如果借款的企业经营的产品与借出款项的企业没有直接的经营往来,无法供应借出款项企业相应的原材料等产品。
但是如果此时企业却把钱预付给对方的公司,这很明显是有问题的,所以在这一点上又能证明预付账款的不真实性,进而会查到该预付账款到底是属于何种款项。
如果预付账款确实属于借款,就会涉及到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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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件中第一条可以明确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只要是无偿提供服务在增值税上都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而借款就是属于贷款服务类。
文中第二项可以明确当无偿转让有产权的资产时,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如果提供的是其他无产权的内容,比如老板或者股东,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这类情况在增值税上是不需要视同销售,但是在个人所得税上,会引发其他的风险。
尤其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对于反避税的条款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更易引发个人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其中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和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如果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要进行核定。
所以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不收取利息在个税上是有风险的,会涉及到其他的风险老师会在财务报表分析的系列课程中继续给大家讲解。
关于无偿借款,视同销售的增值税政策老师给大家分析完了,下面再说一下实务中关于“往来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首相你要先思考什么是“往来款”?
老师的理解是除了借款就是货款,没有第三种款项。
在货款的问题上肯定没有贷款服务的增值税问题,但在借款上一定是存在有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问题。
所以对于款项一定要说明具体属于什么款项,不要在说“往来款”啦。
那企业间的无偿借款,无利息的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对于这个问题,税务机关,会将企业借给别人的款项作为本金。
然后本金按照,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计算出利息收入,再按利息收入的6%征收增值税。
所以这里一定要注意,企业无偿借款给其他企业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而对于同一集团内的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或者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或者是其他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无偿借款也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对于总分公司之间的无偿借款是不需要视同销售的,因为分公司资金是需要总公司给予的备用金存活的。
企业间的无偿借款,无利息的收入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又是什么呢?这里老师用一个案例给大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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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注意虽然款项计入营业外支出了,但是这笔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在企业所得税上要进行调增的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预付账款上所引发的涉税风险,以及税务机关如何处理增值税上借款的视同销售的问题。
实际上预付账款,是通过财务报表几期比对发现期末余额长期不动,长期没有对预付账款进行冲减,进而发现异常,该异常会引发哪些风险的问题,老师就给大家讲到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