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10月份发放与申报工资个税到底怎么做?

孟彬 / 2018-09-30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工资
  • 税法解读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首先我们大家都清楚关于10月份发放9月份的工资是可以按5000的标准扣除,但是大家又不明确,如果10月份发放9月份的工资可以按5000的标准扣除,那10月发放8月、7月的工资又是否也可按这个标准扣除,而申报个税时又应如何申报?

    个税和社保的问题目前是大家最为关心的,而且在十月份马上就要开始操作了,所以今天老师近期主要跟大家分享一些个税社保的那些事,解决大家在实务中所面临的困境。

    关于个税和社保的实务操作主要给大家讲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今天先给大家分享第一部分的内容。

    10月份发放与申报工资个税到底怎么做?

    其实老师在《国地税合并后的个税改革与社保征管解析与实务运用》课程里就已经给大家分享过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再学习一下。

    今天老师主要把大家在实务操作中不知道如何处理的地方,给大家做一个讲解,正好现在是9月末,10月大家就会涉及到这些问题。

    那么关于十月份发放工资与申报个税到底应该怎么做?

    首先我们大家都清楚关于10月份发放9月份的工资是可以按5000的标准扣除,但是大家又不明确,如果10月份发放9月份的工资可以按5000的标准扣除,那10月发放8月、7月的工资又是否也可按这个标准扣除,而申报个税时又应如何申报?

    对于以上的问题我们先看一下相关的配套政策

    10月份发放与申报工资个税到底怎么做?

    通过文件可以明确,是否按照上述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拿到钱的时间来划分,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资的,无论属于哪个月的劳动所得,都按5000的扣除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月份发放与申报工资个税到底怎么做?

    如果有的企业将本应9月30日发放的8月工资全都延到10月和正常工资一起发放,这样企业会不会减更多税?是否可以按照5000的标准扣除个税?

    如果这样想,那你可能忽略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将8月和9月的工资一起在10月发放的话,属于一次性发放数月工资薪金。

    虽然是2个月的工资,但是不能按照分月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把数月的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能扣除一个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这样做,企业不仅没节税反而增加了税负,因为2个月的工资基数变大了。

    但是接下来你们可能还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比如10月1日后发放9月份的工资,在10月15日申报个税时,系统里是按5000还是3500的扣除标准?

    其实这个问题症结在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到底是什么时间进行扣缴和申报?

    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你就知道在10月申报9月份的工资到底是按5000还是3500的扣除标准?

    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个税是什么时候申报并扣缴?

    10月份发放与申报工资个税到底怎么做?

    而在实务中工作部分人工作的习惯是计提时就申报了。

    比如9月1-30日结束后,部分人就会计提工资,他们认为工资计提后,在10月份申报9月份计提的工资时,就应该申报个税,进行扣缴。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做的,税法规定并不是在工资产生的时间进行扣缴而是在工资发放的时间进行扣缴。

    9月份的工资,虽然产生但并没有实际支付给员工所以这个时候是不需要申报和扣缴个税,只有企业真正把工资发到员工手里的时间才是应该申报和扣税的时间。

    在10月份申报9月份工资时到底按5000还是3500的扣除标准?咱们接着看下图!

    10月份发放与申报工资个税到底怎么做?

    2018年10月为扣缴单位9月实发工资(8月产生的工资)的税款申报期。

    此时个税系统仍按修改前的税法计算缴纳税款,基本减除费用为3500元。

    正常情况下工资的产生和申报有两个月的间隔期,比如9月的工资虽然计提了,但是在10月份才发放,而在11月份才进行个税申报。

    而部分人是提前一个月进行申报的,9月的工资先计提,10月15日才发放工资,但是10月就把9月的工资进行申报了,相当于提前1个月缴纳个税,如果这样操作的话就只能按3500的标准扣除。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正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10月份发放与申报工资个税到底怎么做?

    那10月0申报有没有税务风险呢?

    10月份发放与申报工资个税到底怎么做?

    所以在实务中企业需要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申报方式。

    接下来就是2019年1月1号后我们将面临的个税和社保的问题了。

    关于在新个税下实务工作中如何能规避涉税风险,如何能适当降低个税成本以及企业面临社保全面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情形下,如何降低企业的社保成本给企业适当减负,在这种困境下有哪些小窍门可以破解。

    老师近期会在会员群为会员伙伴们讲解,想了解的伙伴们可以加朱迪老师的微信咨询。

    还有关于个人所的税的计算工具孟老师已经为各位伙伴做好了,在工具中可以批量计算个人所得税和年终奖。

    孟彬

    作者
    • 孟彬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纳税管理师;多年财务工作经验,历任国内多家知名企业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多年财税授课经验,受国内各大教育机构的邀请进行财税授课,受到广大学员的好评。中国航天信息技术辽宁营口航信的财税主讲师;辽宁某财税教育学校的主讲嘉宾;北京某财税教育集团的在线实战讲师; 北京某培训机构讲师;曾任北京某财税筹划研究院项目税务部经理,为多家企业做过项目咨询。国内多家企业的财税顾问;辽宁融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
      微信公众号:孟彬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