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物业服务公司按16%交税?
其实,这个问题被提出来的原本是这样子的。
一位大姐,在她的群里,提出了一个问题,让我们大家讨论。
我们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税务人员到某物业公司去检查,查到该公司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官出于责任心,要求该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合同。
公司财务人员觉得我又没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好怕的?你要看,咱就看。于是就拿出了和该发票对应的合同。
做过物业服务的朋友应该知道,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去参加某项目物业服务的投标,要做预算,预算大概长这个样子。
(这张表格是我特意问一位全国著名房企公司的物业老总要的。这家房企多著名,您就可劲猜吧,我不吹牛。)
这份合同一经拿出,那位税官一看,乖乖可不得了。
税务局那位税官说,你这保安保洁属于劳务派遣人员,你的材料是你外购的,你抵扣了17%的进项税额,你物业收费中包含材料金额部分,属于把材料转嫁给企业,你是销售材料。对不起,你这份合同中,材料这部分的金额,要在发票上单独一行,开17%税率的材料销售发票。
真如这位税官所说吗?
我就想问问这位税官,您到饭馆吃饭时,人家老板只收您加工费吗?您每次都自带食材到饭馆去加工吗?您吃的鸡鱼肉蛋,人家不要钱?
嗯,不要钱,那倒是有可能的。
但是,如果您带着食材去找饭馆加工,您会不会按“提供劳务”收人家“加工费”的税啊?
上面说的都是属于臭氧层子的空气,都是无用的。我们还是来看看相关规定吧。
先来看看全面“营改增”的纲领性文件,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的注释中,是怎么说的。
那什么是物业管理呢?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不要紧,有人知道啊!谁呢?李总理。
李总理在2018年的3月19日签署国务令第698号,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是这样写的,
请这位税官看过来。所谓物业管理,就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那么问题来了,“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不需要材料吗?
需要材料,这些材料不需要向业主收费吗?
你当全国的物业公司的老板都是雷锋吗?
即使全国的物业公司的老板都是雷锋,“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所需要的耗材不收钱。可是,你到时候会不会又说要视同销售征税啊?
其实啊,尊敬的税官,人家物业公司向劳务派遣公司请的保安员、保洁员,购买的材料、设备,是为了提供物业服务的,是物业服务的成本费用。
当然了,如果,我是说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的同时,还卖五金建材、生活用品,也就是所谓的“兼营”,那他是销售物物,这位税官,您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