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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蓝敏 /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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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正确方法是:定性此事件中的不同业务,然后按不同业务各自规则进行处理。

    用案例说明最清晰

    问题来源:公司建设一不动产,建设合同及结算总额300万元,开发区管委会补贴300万元,这该如何处理?

    实务中有一种最偷懒的处理,收到政府300万元,挂“专项应付”,支付时冲“专项应付”,这样就两清了,但问题是,资产也就在账外了。所以,这是错误的处理。

    正确方法是:定性此事件中的不同业务,然后按不同业务各自规则进行处理

    此事包括:资产建设、获得补贴、所得税差异三件事,对这三件事,按各自的规则进行处理。

    一、资产建设行为

    按资产建设进行会计处理。最终的结果是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假定300万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 3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300万元

    二、获得补贴行为

    政府补贴分为两大类,一是与资产相关,一是与收益相关,这个例子来看,是与资产有关的补贴,即补贴就是用于建设该固定资产。

    所以,要在固定资产价值计入损益的时候确认为补贴收入,在此之前,应计入递延收益。

    收到补贴时(确认应收的话,可以先挂往来)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递延收益  300万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次月起,提折旧,此时按比例确认补贴收入。

    假定7月投入使用,8月开始提折旧,每月1万元。

    借:管理费用  1万

      贷:累计折旧  1万

    同时确认补贴收入

    借:递延收益 1万

      贷:营业外收入 1万

    三、所得税差异

    此时,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呢?差异如何呢?

    企业所得税上,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此补贴收入不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二是满足。

    1、如果不满足不征税收入标准

    税法规定,补贴收入应一次性全额确认,应该在收取补贴当年汇算中,按全部金额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所以,存在税会差异。

    假定截至当年12月,共提折旧5万元,确认5万元营业外收入,则还应调增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295万元。

    纳税调增:295万元。

    汇算申报表上,首先填写在表A105020第11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只有这一项调增,则:

    汇算申报表1

    这样,295万的调增金额,就最终出现在纳税调整表A1050000第3行调增金额上了。

    要不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预计未来有足够利润的话,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295万×25%≈74万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4万

      贷:所得税费用    74万

    注意,未来在该固定资产折旧期,以及清理时,将长期存在反向税会差异,要逐年进行纳税调减。

    假如第二年汇算,这个表A105020第11行就要这样填了:

    汇算申报表2

    于是,在调整表A1050000里就形成了调减12万。

    如果第一年确认过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且只有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则第二年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借:所得税费用   12万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万

    2、如果满足不征税收入标准

    此时,税会无差异。无需调整,也不填表。

    本来写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有人问:像这种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支付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能不能抵扣

    由于不得抵扣进项的清单不包括政府补助这类因素,所以,分析进项抵扣时,不考虑补贴收入的问题

    蓝敏

    作者
    • 蓝敏 税海游子,视野版主,税务咨询师、讲师。著有《税务游戏的经营规则》、《税务稽查应对与维权》、《手把手教你做优秀税务会计》
      微信公众号:蓝敏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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