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收入如何征收增值税探讨?
一、证券承销是什么?
《证券法》:承销是指由证券公司凭借自己的销售能力在事先约定的发行有效期内将证券销售出去的过程。
二、承销方式有哪些?
1、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三、增值税待遇如何?
可能涉及的几个税目: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
代销方式下的增值税待遇:
翻看36号文,并没有直接规定承销费的税目,这就需要从业务实质进行判断,好在几个相关税目税率相同,避免了不同税率带来的争议。单纯的代销接近于“商务辅助——经纪代理服务(金融代理)”税目,如果代销与保荐、辅导是一揽子的合同,则更倾向于“现代服务——咨询鉴证服务(咨询服务)”税目。
包销方式下的增值税待遇:
包销方式在本质上是证券买卖业务,因此,毫无争议,属于“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税目。一般在这种方式下,承销收入就是包销收入,也就是转让金融商品收入。
对于实际业务中的既有代销也有余额包销、无效申购包销的业务,则应分别按照代销和包销的税收待遇核算各自的增值税。
四、承销费发票能否抵扣?
36号文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36号文附件二
3.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于承销费抵扣问题,有人认为属于直接相关的投融资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实,这种观点忽略了直接费用的前提是接受贷款服务,证券承销与贷款服务完全是两个概念,因此,承销费发票符合规定均可以正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