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初创期-采购环节中的付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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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将继续连载在采购合同中所涉及的内容,即《采购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所引发的涉税问题。
有关采购合同的内容我们已经连载了两期内容,分别是财税核算与发票管理两项主题,本期将继续连载在采购合同中所涉及的内容,即《采购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所引发的涉税问题。
采购付款方式往往受商品、市场环境以及自身利益等多种因素影响,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
2、分期付款方式;
3、预付款方式;
4、赊购方式;
不同的结算方式给我们企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为了让自身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往往采取《赊购方式》,这种方式为企业争取了一笔无息贷款,减轻了资金压力。相反企业如果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结算,则会加大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另外企业在款项结算时,由于现代化办公及企业管理的要求都会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方便、快捷、高效、安全。而在企业的采购环节中,如果出现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时,往往会成为税务稽查的切入点,也会随之为企业带来涉税风险。【此处省略一万字,大额现金支付的原因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提醒大家谨慎小心使用哦】
可是说到这里,企业的老板和财务人员会心里暗自窃喜:“结算方式早已修改,不会有大额现金支付了,税务稽查查不到”。
真的查不到吗?税务稽查如何能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呢,请大家关注有关《财务报表分析》的连载内容,答案即将揭晓。一句话“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且用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