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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红包征税,说的容易做到难

郭伟 / 2019-08-14
文字 正常
  • 标签:
  • 涉税问题
  • 税法解读
  • 个人所得税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据我过去在税务机关的工作经验,一项涉税政策的出台,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如何监管和执行。

    由网上发红包征税所想到的

    最近,媒体比较关注的热点涉税新闻是——“抢红包要交税”的消息。缘由是,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明确了: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其实,早在201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其中对网络红包收税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企业红包需要收税,个人之间互发的红包不需要收税。

    从专业的角度来评价,这项政策具体执行起来难度挺大。比如,管理完善的企业和平台,一般是把发红包这些脏活、累活外包给第三方去做。而这些第三方,大多注册在一些“税收洼地”,所以税务征管难度很大。另外,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发放网络红包的企业,如果没有代扣个税,是要被罚款,税务机关还要去追缴收到红包的个人应缴纳的个税,税务执法成本和难度,真的挺高。

    据我过去在税务机关的工作经验,一项涉税政策的出台,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如何监管和执行。如果把税收公平放在首位去考虑,造成税务征管不便利、难度大、成本高,它只是一项看似公平,但却无法执行的涉税政策,所以,进行专业的思考,下发后能够被顺利执行的政策才是有效的。

    作者
    • 郭伟 历任税务专管员、业务科长、税政科长、业务局长、第三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30多年的涉税工作服务经验;凭借其在税务系统内广泛且良好的人脉关系,专注于高端私人税务服务领域。 为多家跨国公司及国内大型集团提供过税务服务及培训;担任国内多所高等院校客座教授,并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浙江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国家会计学院……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的“MBA、EMBA总裁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微信公众号:郭伟税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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